将米饭煮在锅里后,徐福贵开始思考晚上吃什么菜。
他本来想再切一块腊肉的,毕竟是他重生回来第一次做饭,当然想让家珍他们吃好点儿。
但家珍却翻了个白眼,“地主家也没有顿顿吃肉的。”
今天中午吃的那顿已经让家珍很心疼,吃肉能吃到饱,在穷苦家庭里实在是太难见了。
徐福贵没办法,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不让吃肉,家里的菜也只有冬笋,萝卜,白菜,还有从山里捡回来的菌子和香菇啥的。
见锅里还剩不少煮腊肉的肉汤,他干脆拿出一把粉条丢进去,又撕了一颗白菜,往里面丢了萝卜,香菇,煮一锅菜汤算了。
家珍看了看他手里的粉条,张了张嘴,还是没有说话。
粉条也是压家底的好东西,平时只有招待客人或者逢年过节才拿出来吃,比不上吃肉,但照样是小孩子渴望的吃食。
别说小孩子了,大人对粉条也是心心念念。
毕竟这玩意儿一般人根本不会做,想吃就得拿钱去县城买。
需要拿钱买的东西,都是弥足珍贵的。
徐福贵倒好,看他丢粉条那架势,丝毫看不出心疼,别人都是几根几根的丢,他直接一把丢了进去。
徐福贵当然知道粉条珍贵,但是他现在心态和之前有些不一样了。
空间里毕竟足足有二十根金条,还有一百块银元,真到山穷水尽的时候,拿去黑市一换,根本不愁吃喝,只是要防止被外人发现。
所以在吃食上他不愿意委屈了家里人。
人生苦短,在有能力的情况下,享受享受怎么了?
柴火很旺,米饭锅不一会儿便开了,徐福贵拿出密织簸箕,将锅抬起来倒进去,簸箕将米饭和米汤分离。
这时的米饭还处于夹生的状态,还需要放到锅里蒸熟。
至于为什么不直接一锅煮熟,那样煮出来的是粥,而不是干米饭。
村里其他人家吃米饭基本上都是吃稀饭,一碗大米煮出来,稀饭肯定要比干饭多。
日落西山,缕缕炊烟从烟囱里升起,随风飘散。
随着米饭的香气传出,来顺和长根也悠悠醒来。
“嗬,天都黑了。”来顺伸了个懒腰,说了一句。
长根晃晃脑袋,看起来似乎有些懵。
徐福贵倒了一碗米汤递过去,“根叔,喝了醒醒酒,以后再不敢叫你喝这么多了。顶多喝个半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