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
“这座宅子没有大碍,只是年久失修才会有异响,况且就算有鬼怪,施主的女友是成道三百年的猫仙,这点小事,自然是手到擒来。”给新宅子驱魔的小道士说。
“噗。”面前喝着奶茶的小姑娘没忍住喷出一口奶茶,而旁边的小伙子则张大了嘴巴一脸错愕。
“原来施主不知情吗?罪过罪过。”小道士似乎察觉到了场面尴尬气息,打着哈哈跑了个没影,连费用都不敢提起。
气氛十分凝重,异常凝重,死一样的凝重。
只见小伙子恶狠狠地捏了捏小姑娘的腮帮子:“好啊,你居然说冰箱里的鱼罐头是突然消失的?”
剧终。
没别的意思,就是想趁着给这些喜欢造谣的人一些找证据实锤我的时间,公然秀一波恩爱,也好让各位睁大眼睛瞧好了!洒家可是有另一半的人!
说了给这些造谣者一个小时找证据证明就是一个小时,一分钟不多,也一分钟不少,而且别以为在他发表公开澄清声明之前把发过的帖子删掉就能跟个没事人一样了,因为李淳罡早就提前找到林梦让公司的人截图收集好了这些人发的帖子内容、发帖人的信息。
别担心最后律师函找不到人寄出去,相信网文江湖论坛这边会十分乐意配合提供这些造谣者身份信息的。等于今天过后,能够“活着”走出网文匠魂论坛的,不是他李淳罡,就是这群造谣者,没有其他可能性,反正彻底将其惹恼火之后已经顾不得身份什么之类的,直接就是以金钱开道、以势压人。
对于“艹粉”这件事情,他详细咨询过公司法务部的律师了。
可以说对方除非能够找到这件“艹粉”事件之中的受害女主角——14岁的女读者粉丝,要不然李淳罡就相当于是立于不败之地,唯一的区别在于他想拿这些造谣者怎么样罢了。
以目前该事件在圈内的传播速度与后续发展态势,肯定是足以构成“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一点了,一纸律师函将他们告上法庭也是基本胜诉无疑。
也许一般人可能会因为费时费财费力等因素等选择不理睬,这也是以前很多人非议李淳罡的时候,他一向以来的对待方式,主要还是大多数时候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非议,大可以十分大度得笑笑不在意,但是“艹粉”的敏感话题已经不能再如此作为了。
被带节奏的无知网民固定是可恨,但是罪魁祸首还是那些造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