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
邓春一家悄悄出门,没走几步,忽地有人跪在前方,却是他所属保甲的保长。
“邓大个,俺的邓大哥,你可不能走啊,”保长带着哭声说,“你若逃了,俺也要被连坐!”
邓春犹豫数秒,安慰道:“只挨几棍子,不打紧的。”
保长说道:“挨几棍子,还是挨一百棍子,都是那些公人说了算。恐怕你们走了,俺也要被轮上差役。”
邓春又想了想,问道:“要不,一起走?”
“俺家四十几亩地,哪能说走就走?”保长急得快哭了。
宋代的保甲连坐制,可轻可重,弹性极大。
比如邻居失火或者被盗、被杀,不去帮忙即犯有“见危不救罪”,这也属于连坐的一种类型。按律该打一百仗,力弱不能救而速速报官者免罚,有能力救却只报官者罪减一等。
法律定得那么死,判罚难度却很大,无法界定有没有能力救援。
一般而言,都是随便打几板子。
南宋有个著名案子,某士绅之家,经常欺负乡邻。一日,被仇家杀人放火。有邻居打算救火,另一个邻居说:“他家的人没有死完,若是冲进去救火,会诬我们盗取财物。若不救火,无非罚仗而已。”于是,一群邻居坐视其宅邸烧光,反正深宅大院有围墙,不怕火势波及到别处。
邓春对保长说:“俺力气大,伱拦不住的,再来几个也拦不住。”
二弟邓夏提着棍子:“俺力气也大,莫要讨打。”
保长跪下磕头:“俺知道拦不住,也没带人来。求求两位,便留下吧。”
邓春说:“轮差催粮,催不齐就得流放充军。俺有妻儿家小,若俺出事了,家里人你来养?”
保长低声哭泣,左思右想,一屁股坐地上:“把俺捆起来,嘴巴也堵上。”
“得罪了。”
邓春回屋拿来绳子,将保长捆得严严实实,然后嘴里塞块破布放在路边。
保长有巡夜捕盗之责,保内之民犯法,知而不告便连坐。
但如果他被捆起来,明日再去报官,就可以罪减一等。基本上也就做做样子,随便打几棍,处罚太严说不过去,否则今后哪个保长愿意做事?
保长也是普通百姓,并非什么权势之家。
处理了保长,邓夏问道:“大哥,那朱都头真会收留俺们?”
邓春说:“都头仗义得很,去了他那里,定能保咱不受官府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