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不一样了,养儿子不如养闺女,过年过节,全是女儿在自己家过,儿子在丈母娘家过。我就这么一个儿子,很亏。如果婵儿在,也还能打个平手。”
我忍不住笑起来,“那也不全是啊,像你们家少爷,就在自己家过,没去吴家。”
“切!那是因为你刚好碰上,以前还不全在吴家过?我们太太也是说养个儿子太亏。”
其实我喜欢女儿多一点,好打扮,衣服款式多,配上不同的发型,又可爱又漂亮。
“我喜欢儿子,儿子接我的班好,女儿不太合适当道士。”小罗子说。
地狱警察反驳道:“那按你这个说法,我们做警察的太危险,该丁克?”
“哈哈!”小罗子爽朗地笑了,“你们年纪轻轻,居然没有一点幽默细胞,连玩笑都开得公事公办,不觉得魅生少了许多乐趣?”
“小罗子,不得无礼!它们平常要求有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哪像你闲散惯了?等去了地府,你也要受管制和约束了。”我还是喜欢他们严谨、认真。
小罗子摸摸头,“还望大人手下留情。”
见它们一个个生龙活虎,谈笑风生,定是恢复得很好,我也就放心了。
三只警察似乎对破相的事释然了,对我炉火纯青的画皮之术赞不绝口,视我为再生父母一般,顶礼膜拜。
老潘发出一声闷哼。小罗子把它从妆凳下面的结界里抠出来。
短短几个小时,它像一只离开水的鱼,乱蓬蓬的头发白了大半,脸色青紫,目光迷离躲闪,弓着腰抱膝而坐。我不敢相信,它是那个以开府元勋居功自傲的狂妄之徒潘准。
败者为寇!也许它沉寂了成千上万年,只为等候一次天时地利人和,然而,成败悬于一线,人算不如天算。
“小的叩见潘准王。”小罗子**裸的揶揄,激得老潘怒哼了一声,“你一个野鬼,也配跟我说话?
要不是低估了一介女流的能力,老子会阴沟里翻船?今天栽你们手里,老子万年的命快点拿去吧!”语气怨怼寞落。
我吩咐小罗子把绑在它头上的翻天印取下来,“潘准,本庄主只要问你一句:你当初无怨无悔,历经千辛万苦,跟着阴王创建地府为了什么?”
它精神为之一振,我从它豪情万丈的目光里,仿佛追溯到万年以前,它铁骨铮铮,金戈铁马,意气风发,坚定地追随阴王南征北战,开疆辟壤,每一场马蹄溅红,每一次手起刀落,每一滴冷血成冰,都是迈向宏伟蓝图时坚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