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离学校不远,沈荔走了十来分钟就到了。
程书怡果然又在废寝忘食,三十多平的房间里堆着不少台板、模特和样衣,桌上地上到处是边角料,她一身起皱的家居服,头发乱糟糟的,用根铅笔束着,话还没说就先打了个哈欠。
“你这也太拼了。”沈荔扒拉出一块空地放快餐盒。
“这有什么,给我的宝贝做衣服,再苦我也乐意。”程书怡兴冲冲地领着她进了里面的小房间。
房间中央放着一个模特,身上是一袭银白色的晚礼服,抹胸款式,裙摆像鱼尾一般延伸而出,光华夺目。
沈荔欣赏着,情不自禁发出“哇”的赞叹。
设计工作者最高兴的莫过于自己的成果被认可,程书怡心情大好,招呼她赶紧试穿。
沈荔站在镜子前,程书怡在她身边绕来绕去,激动地念叨:“太完美了太完美了!我简直是个天才!”
镜子里的人肌肤欺霜赛雪,收腰礼服将她身材的所有长处都衬托了出来,沈荔害羞又惊喜,然而突然想到了什么,迟疑地抿了抿嘴,“书怡,其实你不用给我做衣服的,我……我也没有钱给你……要不这衣服就当我借你的。”
“你跟我客气什么,这衣服就是专门给你做的!”程书怡道,“你别有心里负担,安心穿!我保证要让你成为晚会最闪亮的崽!”
程书怡见她还有疑虑,连忙又补充:“如果你真觉得过意不去,就多来给我当几次模特,我发现我是越来越依赖你了,没有你我根本做不出东西,你可得给我当一辈子的缪斯,听见没?”
沈荔眯起眼睛,笑道:“好。”
程书怡拿着布尺让她转了几圈,然后仔细记录了误差,晚点再做调整。
忙活了一个多小时才终于有时间吃饭,沈荔买的是普通的12元一份的快餐,只给程书怡那份加了个鸡腿,她手上剩下的钱不多,刚刚又大出血给了闵小珍三千,在能自己赚钱之前,只能一省再省了。
好在程书怡有口吃的就行,完全不讲究,她把饭菜热了一下,两人席地而坐,吃了起来。
程书怡是服装设计系的,比沈荔大一届,两人初遇时程书怡正因为灵感枯竭在学校里游荡,无意中看见沈荔在长椅上闭目小憩,微风拂过美人的发丝,美好又宁静,她当即就被戳中了某个点,瞬间灵感大爆发。
“我还记得当时突然被抓住手吓醒,还以为遇上变态了。”
又聊到当初,沈荔依旧很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