诩还要孤僻,每天都在看书学习,根本没心思想别的,刻苦再加上聪明,所以他小学跳了几级,初中高中一共念了三年,就去上大学了,大学期间更是直接进入乔氏集团,成为乔世嘉最得力的助手,比乔诩这个乔家正统的少爷,不知道要厉害多少倍。
而拉格朗的年龄和乔诩相仿,性格也要开朗许多,就算乔诩不愿意理会他,他依然乐意跟乔诩一起玩。不为别的,就因为乔诩长得好看。
乔诩经不住拉格朗死皮赖脸地追逐,很快便和他成为了好朋友。
然而有一天,他们在捉迷藏的时候发现小白惨死在酒窖里,身上被捅了数十刀,五脏被掏空,血流了一地。
拉格朗不知道是谁做了这种事,但他知道,乔诩看见了会害怕,想找大哥哥一样的乔坤过来帮忙处理,可乔坤和他还没有赶到酒窖,乔诩就跑过来跟他们绘声绘色地描述小白的惨状,还很兴奋。
“那个时候我就知道,你是个怪物,是个变态,如果有朝一日你误入歧途,一定会让全世界正义系统的人闻风丧胆,会成为最具盛名的犯罪艺术家。”拉格朗打断了乔诩的思绪。
“抬举我了,我可不会犯罪,而且你也知道,当年杀死那条狗的人不是我。”乔诩那双眸子里有着难以察觉的兴奋,“当初我的兴奋不是因为小白尸体的血腥程度,而是我知道是谁杀了小白,我看见那个人在我面前紧张失措的样子,才感觉到兴奋。我喜欢一层一层揭开他们的外壳,窥探灵魂深处。我喜欢复杂的人,他们自以为隐藏的很好,却没想到他们在我面前早已无所遁形,从里到外都是赤裸的。”
“是啊,你不是凶手,你只是一个旁观者,一个看见别人犯罪就像苍蝇看见学一样的嗜血者,一个赤裸裸的窥探者,你把犯罪者当做你的研究对象,处在上帝视角看他们表演......呵呵,弟弟,你不是罪人,更甚罪人。”
“我不觉得,我并没有诱导别人,也没有干涉别人,我怎么就犯罪了?”
“你始终能够把你这变态的爱好说的清新脱俗。”拉格朗挑了挑嘴角,“所以你很讨厌那个不停接近你的女警察是吧?因为她太过简单,一眼就可以看穿。”
乔诩抬头看了他一眼:“你监视我?”
拉格朗勾了一下他的下巴,“我也是为了保护你啊我可爱的弟弟。”
乔诩侧过脑袋,完全不把拉格朗的挑衅放在眼里,“何必来我这里找不痛快?”
拉格朗轻笑出声,“反正你这腿一时半会儿也好不了,不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