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付了有八十来万,按照合同约定我已经付了全部购房款的百分之四十。”云梅道。
“现在房子已经实际交付给您了,是吗?后面的百分之六十房款一直没给开发商?”方轶接着问道。
“是,我早就拿到房钥匙了,但是因为消防设施不到位,我们无法入住,基本上业主都没有缴纳后续的购房款,是开发商违约在前,不赖我们。
现在房子都被查封了,我们更不可能支付购房尾款了。”云梅解释道。
“您除了这套住房外,还有没有住房?”方轶继续问道。
云梅一怔,她不知道方轶这么问的目的:“我名下有房,但是那都是商铺,最早买过一套住宅后来卖了,现在没有住宅,这是唯一的一套住宅。这个有关系吗?”
“有关系,我觉得您可以向法院提下执行异议之诉。说不定能保住您这套房。”方轶道。
“不瞒您说,之前我也咨询过这事,我想提执行异议,但是有位老律师说要付款超过百分之五十,异议之诉才能成立,是一个最高院的什么规定上写的。我才交了百分之四十,不符合条件。”云梅无奈道。
“法律规定是死的,但人是活的,每个案件的情况都不太一样,就您这案子来说,首先您支付了百分之四十的购房款,虽然不满足支付购房款百分之五十的要求,但是剩余购房款未支付是由于开发商违约造成的,不是因为您违约。
从这一点上看,您没有过错。现在因为开发商与银行之间的诉讼,导致房子被查封,您不付购房尾款,这是为了保护您个人利益。错不再您,而在开发商。所以我觉得您还是有机会的。”方轶道。
“这样啊!”云梅半信半疑,有些心动了。
“换句话说,如果您什么都不做,或者您起诉开发商,您觉得您能拿回房来还是能拿回钱来?”方轶问道。
“房子马上要被强制执行了,怎么可能拿的回来。现在开发商人去楼空,都停业了,资金链早断了,哪有钱给我。”云梅道。
“对呀,既然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您何不放手一搏,万一能拿回房子呢!”方轶劝说道:“当然我只是给您提个建议,如果您不想起诉,我也没办法。”
云梅被方轶这么一说,开了窍,在巨大利益面前,败诉的风险根本不值一提。之前她一直没有提执行异议,主要是因为弟弟突然因犯罪被抓,一直忙弟弟的事,毕竟是刑事案子,她得优先照顾弟弟。另外,那位老律师说她这案子没希望,她有些心烦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