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了这种凭空揣测的无用功。
眼睛反而彻底明亮了起来。
“没想到这东西能够让人死而复活……不过从这干尸的情况来看,‘复活’这种事情,似乎需要某些条件……所以,不能作为一种依仗。所以最好,还是能不死,就不死……”
方牧心中暗暗的想着。
死亡这种事情,光是想一想就让人背脊发寒。方牧现在也没有办法掌握复活的具体条件和情况,自然不可能将此作为一种依仗和手段。
或者说……
这一次他是‘复活’了。
但谁敢保证这种能力是一直存在的?
万一只有一次呢?
所以,该小心,还是得继续小心!
“就权当这种能力不存在就好了。其他的,也没要多想。”
方牧最终心中如此决定着。
又思索了一阵之后,方牧彻底将黑色火焰的事情埋在了心底,然后,他才突然看向自己手中的通信器。
对方的指纹已经不可用,所以没办法解锁。
但他清晰的记得刚才来电的显示。
“常乐……多半就是刚才的那个狙击手……”
方牧开始思索现在的问题。
首先想到的,就是那个狙击手。
这让方牧心头多少有些沉重起来。
毫无疑问,对方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存在。
这一点,其实不难分析。
在他被枪击之前两个小时,他才杀死那个大光头。那个时候,那狙击手,应该是还没到的。
如果到了,那对方当时不可能毫无反应——他开枪,必然要暴露自己的位置。以对方的枪法,一定可以瞬间锁定自己!……这一点,他毫不怀疑。
如果当时对方开枪了,那么他依旧难逃刚才的结局。那么那个大光头,就可以活下来。
可是,对方没开枪。
也就是说……对方,很有可能是在那大光头死了之后,才来到疾风峡谷。
但他却只用了两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就成功找到了自己转移后的狙击点,并且接连三枪,直至击穿了自己的心脏……
这说明对方将他的行动分析的非常透彻。
这完全可以说是一种战术碾压。
就如同他和被自己狙杀的第二个狙击手一样。
对方选择的狙击阵地,全在他的意料之中。所以才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发现对方,并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