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处着,更像是已经结婚多年,熟悉了彼此的老夫老妻。
虽说感觉上很平淡,但林初雪还挺喜欢这种感觉的。
吃过早饭之后,黎慕时带着林初雪去了集市上。
他们八点到的集市,这个时间在林初雪看来已经算很早的了。
可让她惊讶的是,集市上已经很多人了。
集市就在镇子上,街道两边的店铺也都开了门,店铺外头也有老乡摆着各种各样的农产品,还有支着锅在外面生火烧疙瘩汤的。
林初雪从小在京城大院大院长大,生活在国家首都之地,哪怕在这物资贫乏,国家贫穷,整体呈现出一种灰扑扑色彩的年代,她的生活依旧是繁华且充满了阳光色彩的。
“这就是赶集吗?好热闹啊。”林初雪好奇的四下打量,眼中全是惊奇之色。
黎慕时怕她不习惯,低声说:“虽说集市上的人五花八门,也没有百货大楼干净整洁,不过这里的东西比较齐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咱们的生活需求。”
林初雪听了他的话,恍然明白过来:“阿慕,你是怕我嫌弃?”
不然干嘛说这些有的没的?
黎慕时:“没有,我怕你不习惯。”
阿雪很善良,绝不会嫌弃这里的穷苦和脏乱,可她从小生活环境好,他怕她不习惯。
“不会啊,我觉得挺好的。”林初雪摇头笑道。
“别说我没有不习惯,就算我真的不习惯,这里毕竟是我往后要生活的地方,我也会慢慢学着习惯的。”
“而且阿慕你都能适应这里,我为什么不行呢?”
“正所谓出嫁从夫,阿慕,我如今可是你的妻,你能适应的环境我也能,不然咱们怎么过一辈子?”
“还是说,你不想和我过一辈子?所以时时刻刻盼着我不习惯,和你分开?”林初雪虎着脸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