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教廷表现的这么积极,除了骷髅会出大价钱之外,最关键的还是想要搞出大事情来。
在教廷看来,骷髅会闹得越大越好,最好将骷髅之主召唤过来,给阿尔法王国以重创。
要是能够肆掠大陆,那就更完美不过了。只有闹得局势不可收场,大家才会意识到教廷的重要性。
……
“冲!”
伴随着切尔斯骑士的一声令下,第五军的精锐直接向车队杀去。手持弓箭的哈德逊,毫无疑问是落在了队伍最后面。
“八百对五百,优势在我!”
见到这一幕,哈德逊非常的安心。只是令他诧异的是面对大兵压境,敌人居然不仅不慌,反而发起了针锋相对的反冲锋。
更令哈德逊无语的是敌人居然全部都是披甲骑兵,装备比第五军的精锐都要好上几分,一度他都怀疑打劫错了对象。
肆掠两郡之地的叛军,能够拿出五百匹战马不奇怪,可要凑齐五百训练有素的骑兵那就有难度了。
真要是有五百精锐骑兵,为啥之前劫粮草的时候不用,反而出现在神秘的车队中?
迟疑的不光是哈德逊,冲在前方的切尔斯骑士同样发现了不对,为了不造成不必要的误伤,急忙勒紧马绳询问道:“你们是什么人?为何在这种时候,赶往达迪尔……”
“城”字还没有出口,对面已经向他投来了飞矛。不需要确认了,这就是敌人。
幸好切尔斯也是经验丰富,在问话之时也没放松警惕,一剑挑开了扑面而来的飞矛。
帅气的姿势,看得哈德逊是两眼放光。不过使用骑士剑是高阶骑士的专利,像他这种萌新小骑士,想要活得更久,最好还是老老实实用骑士枪。
一寸长,一寸强。
战场之上,实用性永远都是第一位的。虽然剑乃百兵之君,可那也要看什么人用。
躲过了一轮偷袭,第五军上下也火了。居然比他们还不讲骑士精神,简直是岂有此理!
“杀、杀……”
两军很快就绞杀在了一起,虽然第五军人数更多,但是架不住对方全是骑兵,一时间反而陷入被动。
敌人都是精锐!
做出这个判断之后,哈德逊也顾不上划水,直接抡起弓箭开启了点杀模式。
“嗖、嗖、嗖……”
七名敌军骑兵应声而落,一箭带走一人的精彩表演,让哈德逊瞬间成为了战场上最亮眼的崽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