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半辈子的仗,战场上的生死他早就已经看淡。
眨眼的功夫,双方的步兵方阵也对撞在了一起。
纯粹的血肉碰撞,没有任何技术含量,拼的就是硬实力。
战场上喊杀声、惨叫声,一浪赛过一浪。
惊天的动静,很快引起了守军的注意。没有丝毫迟疑,拉克尔第一时间下令出城反击。
前后夹击之势已成,地心种族并没有表现出想象中的惊慌失措,反而针锋相对的发起了反冲锋。
长枪穿过了狼人士兵的身体,利爪同时撕破了人族士兵的胸膛。
脑子里的精神意志还在战斗,身体却告诉他们:自己已经死了!
受了伤就拉一个垫背的,几乎成为了战场上的常态,混战之中大家已经杀红了眼。
满脑子都只有一个概念——弄死眼前的敌人。
为了击杀敌人,交战中的士兵不惜以伤换伤、以命换命。
一盏茶的功夫,大地已经变了颜色,模糊的血肉成为了大地的新点缀。
“父亲,这么打下去,我们的损失太大了!”
一名青年军官在贝克特公爵身后嘀咕道。
这不是青年想要中的战争!
在他的脑海中,哈德逊那种运筹帷幄,以最小代价击破敌军才是理想中的战争。
“我知道!
可是我只会这一种呆板的打法,别的战术学艺不精,拿出来只会自取其辱!”
贝克特公爵坦然说道。
成功的将领不一定是最能打的,但一定是最有自知之明的。
年轻时代,贝克特公爵也尝试过各种战术,差点儿没把自己给玩死。
经过自我反思之后,他认为自己没有带兵打仗的天赋,从此各种战术通通被他抛之脑后,有的只是稳扎稳打。
就比如眼前这样,直接指挥大军和敌人硬碰硬,又或者是干脆据城防守。
采取的战术打法变简单了,贝克特公爵的战绩反而好看了起来。
任由敌人施展各种阴谋诡计,反正他都选择了岿然不动。哪怕是诱饵送到了他嘴边,都不会去碰。
只要是他带兵,都是和敌人打呆仗。
显赫的战绩自然不会有,但也没有吃过什么大亏。
偶尔吃一次败仗,还能够给敌人带来不小的损失。
时间线被拉长后,喜欢冒险的将领基本上都死在了战场上,综合战绩能看的贝克特公爵,反倒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