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是事实,总之——
太大意了!对方竟然冒着未末的名义,接近自己!对方的人数是三个壮汉与一名有些瘦弱,但眼睛却大得出奇的小妹妹——她应该是妖怪,没有人私闯别人家,会特意带着累赘的。
“别急嘛,如果你也是混入人群的妖怪,有些事情就非得好好当面说个清楚不可了,你说是吧?小妹妹。”
“我才不是小妹妹……”
未末的脖子上抵着刀尖,是暗示憧那最好别轻举妄动?
“憧那……”
“你们……是什么人?和那天在超市遇到的男人一伙?”
憧那的左脚慢慢往后,做好一股作气施展妖术,夺回未末的准备。
但是,一想到雾刃也可能在他们手上了,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只会换来悲剧?
他们到底想要雾刃与未末什么?
“我们都知道你是妖怪,所以为了让你能安分和我们走,才带上了这个小家伙。”
最后面的黑道份子用膝盖顶了那个小妹妹,她惊吓似被推了出来。
“你们想打?”
要打也是可以,不是憧那自夸,妖术间的战斗不是力气或身高能弥补的,论她一人,要在瞬间摆平三个成年男子是轻而易举,问题在于那个小妹妹的实力。
白话一点——对方没亮出妖怪,要救未末是小事一桩。
“以毒攻毒,那就是我们的对策。”
这么对自己的伙伴的?应该说,这个小妹妹和他们三人的其中一人是灵异组合?不……会有灵异组合彼此自相残杀的吗?这些人恐怕是政府一直在追缉的乐园成员。
“同样都是在没有宿主的支持下,我们就别彼此互相伤害了,所以能请你乖乖配合我们这边的安排吗?”
“我可以问一件事吗……?”
憧那的眼神中闪烁着不安。
“雾刃在哪里?”
“先担心起搭档的安危,再来关系周遭的人吗?那接下来是不是问我能放过这小姐,只绑你一个?”
“……”
流氓的嘲笑就像在讽刺:“妖怪这种生物,是在死后脑袋与身体就跟着停摆了吗?拜托,哪有说放人就放人,这里又不是跳蚤市场。”
“好……我和你走。是那边的小姐,负责带我吗?”
憧那的表现似乎很讨带头流氓的喜欢:
“毕竟是妖怪,谁知道你哪时会妖化,一妖化人类之身就碰不到你了,当然是由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