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说吧,怎么看上人家的?”
“一见钟情。”我觉得有些肉麻说不出口,可又觉得,没什么比这个更贴切的了。
“就一眼。铃铃,我自己也不敢相信啊!你也知道,我从来没有这样...”太阳穴突突跳个不停,好像是什么发动机,将那时的场景重新在眼前播放。
一见钟情,从前我不信,如今终于明白了。一见不能钟,以后也不会钟了。这是多巴胺和肾上腺素带给人的一股神奇力量,能让人心甘情愿的去头撞南墙,一次又一次,撞到仲夏夜的荒原,看连天的野草,烧不尽、望无边。
“喜欢到什么程度?”铃铃在试探,以寻找一个最好的慰藉我的方法。
喜欢到...我思索。
“他若是斧,我是树,他问我修柄,我一样帮。”
铃铃露出了世界末日的表情,开始从锅里捞东西吃。大概是因为被我噎住了。
其实我不是真的像铃铃说的那么不争气,连心意也不敢说。我只是怕打扰到他。
他是一个复杂的矛盾体,看起来干干净净,好看到老天爷心甘情愿偷两颗星放入他眼中。可那星星的光芒下,却埋了太多挖不出的心事。他绝不会开口倾诉,让一切变成迷,让我落入迷里,寻不到出路。
我透过他看见地球周长四十多万公里的绚烂,因此出卖了自己二十多年唯一的心动。
“那就这样吧。也挺好。”铃铃看了一眼隔壁桌的空啤酒瓶,我知道她想喝酒了,可她没有要。“活着够累了,别给自己找罪受。要是个寄托,算好事。”
她比我伤感,确实不是个成功的说客。可当真适合我。
前天我妈还打电话给我,叫我别跟我哥再耗着,回家让我爸给我安排,当个老师,舒舒服服的铁饭碗,比什么都强。
我妈总觉得,她能当我一辈子的避风港,所以我长这么大,一直在被当成个婴儿养。可我骨子叛逆,虽然不说,可就是无法改变。因为不听老人言,我当然付出了代价,可依旧乐此不疲。
这个社会,个人下个人的雪,可个人也有个人看见的皎洁。在只剩两块钱的时候,我才认清这个现实。打那以后,我才学会了,心口下的胃是真实的,它会强制性的提醒大脑,浪漫的理想主义不靠谱,需要给活下去让路。
可现在,我似乎又看见了一种新的活法。都说女人是感性的动物,当时我不以为然,可现在我也终于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海明威说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