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犯罪,就一定会留下痕迹,只是我们还没有从众多痕迹中找到规律而已。
凶手有严重的心理疾病,所以他才会进行碎尸,并且将所有的尸块切割成麻将牌大小。
凶手做事有极强的目的性和计划性,他是抛尸地点绝对不是随意选择的,其中一定有什么联系,可这个联系是什么呢?
目前的五次抛尸行为,除了夜里抛尸和使用黑色塑料袋,并没有什么明显的相同之处。
那么,凶手是通过什么条件,选择的抛尸地点呢?
最令我感到疑惑的是,凶手五次抛尸,尸块都特别少,最多只能拼出五分之一的人体,而且没有见到任何内脏,只有少量骨头。
按照常理来说,碎尸的本意就是掩盖死者身份,提高警方的破案难度。但对于凶手来说,每多进行一次抛尸,就多一次暴露自己的几率,按照目前的抛尸情况来说,凶手至少还要进行二十次抛尸,才能将尸体全部抛弃。
二十次,就算每晚抛尸一次,也要连续二十天,二十天,尸体一定都腐烂了,这种腐烂的气味很有可能成为暴露自己的隐患……
我正躺在沙发上休息,身子突然猛地一抖,直接惊醒,一股寒意从脚后跟爬上的头皮。
因为我突然有了一个可怕的猜测——吃人。
我们还在宁州市公安局重案组办公室的时候,老大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如何毁尸灭迹。
当时江听白突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把尸体碎尸,然后煮熟吃掉。
不管他当时是否出于玩笑的态度说出了这个想法,都代表这种行为确实有可能发生。
食人,从古至今,都有发生……
1981年,日本人佐川一政,在巴黎大学攻读英国文学专业时,迷恋上了25岁的荷兰女学生里尼·哈特维尔特,他最终将她杀害,并生吃了她的肉,他还在其后他自己写的书中生动地描述了这一过程。
1999年,米国的一名四岁女童失踪,经过警方和家属的不断寻找,于一天后在邻居家里找到,女童已经被杀害肢解,被制成了火锅,凶手是外地人,患有严重的心理疾病。
2001年,德国人阿明·迈维斯在一个网站上发布广告,称寻找一个自愿被杀并被吃掉的人,要求此人体格健壮,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竟然有个叫做布兰德斯人同意了。这两个男人在圣诞节见面,然后开始了他们的罪恶计划。迈维斯将他分尸慢慢煮食的过程拍了录像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