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身上被凶手使用射钉枪连续打了两枪,一枪在死者的前胸位置,一枪在死者的后腰位置。
那么在刑事案件中,又哪些情况下凶手会选择在背后袭击呢?
第一种情况:凶手和死者的身体素质相差较大,没有办法正面对抗,所以选择在背后偷袭,出其不意将其杀死。
第二种情况:凶手和死者相识,而且交情深厚,在正面不忍心下手,所以避开对方的目光,从背后下手。
第三种情况:凶手藏在暗处,进行偷袭暗杀,同时也是为了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不被对方发现。
但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是赤裸裸的仇杀。
根据本次案件的情况来看,两处创口分别在死者的正面和后面,而且射击位置的致命程度大不相同。
死者前胸心脏位置的伤口,是绝对致命伤,完全可以一枪致命。所以是绝对不会发生凶手先一枪打中了死者的心脏,而后再对死者的后腰处进行补枪。
那么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凶手先是在死者的身后,对着死者的后背胡乱开了一枪,目的是让死者丧失抵抗能力。而在死者中枪倒地之后,又对准了死者的心脏位置进行了补枪射击。
如果这是一起连环杀人案,那么凶手就一定是一名身高不足一米二的侏儒症患者,那么也符合他不敢与凶手正面对抗的情况。
而接下来我们警方需要做的,就是确定死者的身份,从死者的社会关系开始调查。以及寻找两起案件的死者有什么相似之处,从杀人动机上开始展开调查,寻找两起案件的相关性。
我看了看手表,缓缓说道:“现在是十一月二日的下午三点钟,根据法医任秋石在现场对死者的死亡时间初步推测,那么凶手的杀人时间应该在上午的九点以后。”
“九点以后,这个时间正是上午人多的时候,凶手竟然会选择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更是把杀人地点选在了这里。要知道,这里虽然很少有人涉足,但毕竟是集贸大厦的背街,人来人往还是很容易被发现的,这不符合犯罪心理啊。”黎梦首先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这的确不太符合犯罪心理,但黎梦紧接着又补充了一句:“不过这个河边没有监控设施,也倒是个比较安全的地方,只是这也太赌了吧。”
这时,任秋石站起身,向我们解释道:“案发现场的气温变化较大,温差也比较大。具体的死亡时间还是需要等回去解剖尸检,通过胃内溶物的检验才能确定。”
“好的,老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