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我已经代入到了凶手的身份,在脑海中对案发现场进行还原。
既然凶手只清理了客厅,这说明陈友峰当时就坐在客厅里,一切案发过程都是在客厅里发生的。
所以,当时的情况应该是这样的——
陈友峰坐在沙发上,正在幻想稍后的香艳场面,因为他手里握着一张合作合同,这次合作对于网络行业的知名企业菲什加网络科技公司来说,合作对象可以换成任何一家公司。
但对于对方这个小公司来说,能够攀上菲什加网络科技公司这个企业的高枝,未来的公司发展一定会爬上几个台阶。
对方公司为了能拿到这份合作合同,一定会对菲什加网络科技公司进行仔细的调查,特别是这个负责签字盖章的市场部总监陈友峰。
所以,他们自然对陈友峰的喜好也一清二楚,陈友峰贪财好色,既然想摆平他,就要投其所好。
于是这家小公司给刚入职不久的江欣蕊开出了一个非常丰厚的条件,要求是江欣蕊今晚要去陪陈友峰一夜,而后拿到陈友峰签字盖章过的合同。
如果事情完成,不仅这家小公司可以拿到自己想要的,对于江欣蕊未来的仕途来说,也一定是顺风顺水,一路飙升。
所以,陈友峰坐在沙发上,等待着江欣蕊的到来。
但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等来的不是江欣蕊,而是凶手。
凶手走进屋中,对陈友峰进行了压倒性的袭击,以至于非常健壮的陈友峰毫无还手之力,随后把已经被毒打的丧失反抗能力的陈友峰带到了河边,进行挂鱼钩沉尸。
如果案发时真的是这样的,那么就又出现了很多的疑问。
首先,陈友峰开门之后,发现对方不是江欣蕊,而是一个陌生男性,他会让其进屋吗?
其次,如果对方是一个女性,会对陈友峰造成压倒性的袭击吗?
其三,面对人身侵害,反抗是人的下意识反应,那么陈友峰为什么一点还击都没有进行呢?
其四,凶手是从何处拿到陈友峰的私人鱼竿的?
对这几个问题进行逐一分析之后,凶手的犯罪侧写也就出来了。
首先,能完成毒打且沉尸的人,一定是一名男性,而且是陈友峰熟悉的人,只有这样,凶手才能进屋。
其次,凶手当时一定使用了什么方法,让陈友峰丧失了抵抗能力,比如下毒、下药。正是因为凶手是陈友峰熟悉的人,所以陈友峰才会毫无怀疑地服下了凶手准备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