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反打了个哈欠。
“是不是哪里的骨头被吐司撞断了没注意到啊。”他摸了摸这具身体的胸口,总感觉哪里怪不舒服的。
以后看来不能太放纵吐司了,孩子这样下去要进入叛逆期了。
来到久违的超高人气事务所,郑反注意到这边有人看到了自己之后,纷纷投来忌惮的目光。
自己大摇大摆走在路上,周围的人都会让开,没有出现什么不长眼的人直接撞上来挑衅还没认出他身份的情况。
郑反没怎么关注班目这边,二进制小妹真的很有经营天赋啊。
他来到了自己的工作室外。
可以注意到工作室外面已经增添了不少个性化装饰。
但郑反看到那黑麻雀图案的时候,确实是没绷住。
这绝对是在暗示郑反吧?
他不就是稍微几次变过麻雀而已吗?
突然想起来,前段时间林一琳确实问过他:“幻觉先生,你喜欢鸟类吗?”
郑反:“当然喜欢,它们可是过去恐龙在现代的奇妙姿态,形态各异五彩缤纷,要可爱有可爱,要帅气有帅气,还有什么东西能比得过它们?那边正在拱一个植物人的吐司吗?”
“嗷呜?”
林一琳点点头:“那要说鸟类中最喜欢的一个,幻觉先生是什么呢?”
“红尾水鸲。”
林一琳愣住。
“怎么了?你也可以叫它‘宏伟水渠’。”
“不是,我还以为幻觉先生会说点更通俗的鸟类,这个对于稍微陌生一点的人来说有点太陌生了。”林一琳说。
“通俗点的?那就麻雀吧。”郑反随口说。
“麻雀吗?确实幻觉先生很喜欢变麻雀的样子。不过我还以为幻觉先生会更喜欢乌鸦。”
“为什么?”
“因为幻觉先生喜欢黑色的话,说起黑色的鸟那许多人第一印象就是乌鸦吧?”林一琳道。
“哈,我小时被乌鸦抢过零花钱,在家旁边和它们斗智斗勇直到我搬家。太糟糕了,根本不可能喜欢它们。”郑反给出了自己的理由。
“这样啊,那就难怪了。这样的话就麻雀吧,黑色的麻雀。”
“嗯。”
然后郑反就被吐司吸引了注意力都没去问林一琳问起这个是要干什么。
现在站在工作室门口,他陷入沉思。
看看其他工作室的标志吧,风格迥异的各类堪称图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