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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蠢萌(1 / 2)

又丑又蠢,呵!

邬灵均不屑的翻了一个白眼,趁着沈婠吃完饭去换衣服的时候,他将那个小兔子的来历问的一清二楚。

“你爹娘怎么没的?”眼前的可不是什么三四岁的小姑娘,而是活了几百年的兔子,所以他也没有怎么委婉。

提起爹娘,小姑娘红了眼眶。

“那日穷奇作乱,爹娘将我送了出来,他们却没逃过穷奇的杀戮。”

“嗯。”邬灵均轻轻点头,“那穷奇确实挺厉害的,一般的妖魔确实扛不住。不过你爹娘能把你送出百里之外,也算是比较厉害的了。”

他之前跟那个家伙打过一架,所以对它的实力还是印象比较深刻的。能在穷奇的眼皮子底下送走小姑娘,她的爹娘应该不是什么等闲之辈。

但是眼前这个蠢兔子资质愚钝,所以他又觉得他们的爹娘或许也不是什么厉害的人物。

纠结什么的从来不是他的风格,所以他直言不讳的问她:“你爹娘是做什么的?”

“爹爹是流火宫的末等侍卫,娘亲是妖族教坊司的乐人,听说她苦练了千万年才弹的一手好琵琶,爹爹花了二十万两白银才为娘亲赎了身。”

流火宫的侍卫不过是给那些有上进心却没什么天赋的魔一个机会罢了,末等侍卫最多也就是中等以下资质。

至于妖族教坊司,据他所知那里是妖族修炼天赋最差的妖聚集在人族赚银子的地方。

爹和娘的条件都那么差,难怪生出来一个又蠢又丑的小兔子。

小姑娘没想到自己又被人嫌弃了一把,她可怜兮兮的看着邬灵均,一脸谄媚的说:“尊上,我其实会干很多事情的,你若是留下我一定一定不会后悔的。”

独自在外漂泊,时不时被人欺负不说,还要饿肚子。

而且魔尊大大做的饭太好吃了,她吃了方才那顿饭怕是以后都吃不下去别的东西了。

邬灵均将她的一切反应都看在眼里,他指了指她脖子上戴的那颗珍珠,“你如果把它给我,我就让你溜下来。”

小姑娘二话不说就将珍珠项链摘下来给他,然后小心翼翼的说:“这颗珍珠原本就是魔尊大大成亲时赏给爹爹他们的,如今给魔尊大大也算是物归原主,您再提一个要求好了。”

果然是一只蠢兔子,跟某个人一模一样。他现在就算是明白了自家夫人为何那么喜欢这个又丑又蠢的东西了。

“以后不要再喊我那个称呼,我家夫人让你叫什么你就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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