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要租地种吗?或者我去镇上打零工,我听周亮说熟手跑堂的有二十文,生手也有十五文,现在五文一斤大米,能买三斤,也勉强混个水饱。”沈意看了一下远处的乌江说道。
买地,现在吃饭都成问题,没钱买不起。
但是可以租地种,就是税收很贵,缴税后,还要缴一半给地主,剩下的粮食,不足三分之一。
古代种粮食靠天,老天赏你饭吃,你才有的吃。不赏的话,甚至要倒欠朝廷粮税,倒欠地主,自由民就只能买身为奴。
怎么赚钱,这个时代,沈意想了想没有本钱,什么都不好干。
我分家时的大话,是不是说早了?
原主倒是有跟着二伯沈二夏去给人起房子,但这种活要工头带。他这样一闹,沈家绝对不会给他保密,甚至会大大宣传。
不孝敬尊阿爷,爷爷阿爷没死就闹着分家,绝对没师傅会愿意带他赚钱的。
秦墨看着皱眉的青年:“不租地,眼看着就要旱,谁知道要旱多久。不过你不用担心,我可以抄书,一本千字文大概能卖两百文。本钱,大概六七十文,书肆会收。”
“不过这边镇上可能会便宜一些,价格应该也在一百五十文左右。我一天可以写两本,饿不到你和崽崽的。”秦墨开口。
沈意抬眼,惊讶的看着眼前的秦墨。
他仅仅知道秦墨认字,但是认字和写好字,书肆肯收,那可是有一条鸿沟的。
字写的不好,书肆是不会要的。
“那你以前怎么不写?”沈意询问,那样好歹能留点钱。
秦墨听到后笑了,眼中带着嘲讽:“就算我写了,钱也落不到你的口袋,更落不到我的口袋。沈家人,并不喜欢我,也不喜欢我们的崽崽。”
“我可不真做牛马,赚钱给沈家人花。”咬咬后槽牙秦墨说道。
随后秦墨解释:“抄书费眼神,他们若是知道,肯定要我拼命写,我眼睛不要了。何况,那些字喜欢我,可我不喜欢它们。不过为了你和崽崽,我可以每天写上两本。那样一天就有一百多文,够我们一家子生活了。”
沈意听到秦墨的话,得,又是一个学渣。
为什么说又呢,因为他也不喜欢读书。
不过秦墨的话很合理,都不喜欢我了,我凭什么拼命工作。
要知道,沈家做好吃的,总之就是轮不到三房的。
做肉,他能喝上一口肉汤就不错。
秦墨根本轮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