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圈,挑了一家卖“香饮子”的胖娘子攀谈,买了一碗两文的茶汤,顺带问清楚了这桥市是如何管辖的。
这里的摊位果然不是谁抢占便是谁的,也得去“街道司”与那些城管交租子。若是没办手续私自侵占街道摆摊,根据《宋刑统》规定:“诸侵街巷阡陌者,杖七十。”
“瞧见那四根表木了么?在表木所设之内方能设摊、开店,桥上也有界限与牌号,若不遵照,要打七十大棍!”那胖娘子心有戚戚焉地说,“还有,若将设摊的秽污之物遗留在街上,也得打六十大棍!”
随后又谈起桥上的摊子一月交多少租子,倒是便宜,若是只有一辆独轮车或是几个箩筐的小摊,占地少,只要十文一个月,若是要搭茅棚设立柱子的大摊位,要三十文一月。
听着虽不少,但宋朝商业发达,摆这种小摊收了租子就不用再交税,开店的商税也很宽松,一般只交2%的“过税(关税)”与3%的“往税(交易税)”,合计5%左右。若是遇上灾年,售卖的米粮、铁制农具与牲畜能够免税。
不过盐铁官营,这玩意儿也不是寻常百姓能卖的。
沈渺记得以前不知道在哪儿看过,宋朝在仁宗年间的商税仅占全国赋税12%,却能征收超过一千九百万贯。而这单单一个商税,已比明清两朝最好年份全国赋税加起来都多。
而且那还是历史上不管打了胜仗还是败仗都巨额赔款交岁币的宋朝。
如今沈渺穿越的宋朝不仅内外安定,没有这些劳什子岁币,百姓也更有钱了!
沈渺心里有数以后,便与那胖娘子道谢告辞,过了桥。
她在桥对面的棉花铺子买了三条棉被、三套粗棉布铺盖,跟弹棉花匠说好了明儿弹好了再来取。顾家送来的铺盖,她准备明日洗好了给人家送回去,不好一直占人家便宜。
又在布店割了两匹粗布,一匹是蓝地流水纹的,一匹是鹅黄织花的,针线也买了些,准备给济哥儿和湘姐儿做两身衣服。原身是个被父母珍爱的姑娘,从没干过什么重活,只在铺子里忙碌时出来帮忙,其余时间大多做绣活来打发时间。
沈渺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继承原身的绣活,但脑子里有原身怎么绣花、怎么做衫子、褙子、鞋袜帽子的记忆,便试着做一做吧!
主要是,她今儿来了一日,沈家上下都整理过了,都没见济哥儿、湘姐儿的衣裳行李,这两个孩子应当也没换过衣服,身上都有些臭熏熏了。
他们只怕是空手被赶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