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金字塔究竟震撼在哪?”我一边打量路人的口袋,一边随口问道,“不就是一堆砖头堆成的三角形吗?”
杰森举着他刚翻到埃及那页的历史书,愣愣地看着我。
我穷追不舍:“是因为那些砖头特别大吗?”
“……”杰森说,“你为什么突然发疯,今天出门前嗑嗨了?”
“我不碰那些玩意,”我找到了一个目标,连忙拍了拍杰森的手臂,“来活了来活了!别看你那破书了!”
“别催我!”杰森珍惜地将那本书藏进了怀里,“怎么分工?老样子?”
“老样子,你撞我偷。”我搓了搓手,“上!”
说真的,这次的目标与我和杰森初遇那天的目标有点像——我能从杰森的表情看出他也是这么想的。
唉,没想到我也有回忆往昔的机会。
总之,当时的我还没现在这么熟练,偷钱包时意外地翻了车,不但被发现了,我还能从那个男人愤怒的脸上看出他绝对要和我杠到底。
我在前面跑,他在后面追,虽然我用不了多久就能甩开他,可人嘛,总是想省点事的。
当我冲着路过的男孩大喊,把早就被我清空了的钱包扔向他,假装他是我的同伴时,我完全没预想到这次不仅没能省事,反而给我惹了不少事。
唉,人生。
唉,犯罪巷。
唉,杰森·陶德。
杰森·陶德这个犟种在被我陷害后,从千百种报复方法里选了最离谱的一种——几天后,他居然在我挑选目标时从巷子里蹦了出来,手里拎着半块砖头开始疯狂地追我!
我承认我当时被吓到尖叫出声了。
毕竟他不知为何跑得飞快,应该真的能追上我。
于是我三步两步地蹿上墙,试图通过这种方式甩掉他,结果这犟种居然拎着砖头也爬了上来——虽然没我快——我俩就开始像发癫的teenager那样在墙和街道上反复横跳,不明所以的路人甚至以为我们在玩追逐游戏。
哥谭,很神奇吧。
我最后是真的走投无路了,只能试探着招揽一下这个犟种,提议要不要组队偷人钱包。
而杰森同意了。
我叹了口气,在杰森矫揉造作地撞上那个胖男人时溜到他们身后,在道歉声中轻巧地顺走了男人的钱包和口袋里的硬币。
男人丝毫没有察觉到不对,他怒气冲冲地走远了,而我看似不经意地将手揣进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