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遭看热闹的人,都愣住了。
“好像,还真是。”
未过多久。
当那马车停下。
这一片火窑外围,又破又穷的街巷...
彻底,沸腾了。
...
众人簇拥,人头攒动。
隔着老远,看着那陆庄马车,终于有人揭开窗帘,露出身影。
作为马夫的洪江,连忙起身一跃,咬了咬牙,俯身于地,竟作为了‘人肉阶梯’,要供给那马车之人平缓落地!
当穿着陆庄佩刀门客,统一分发的黑衣劲装,以鳄皮作带,腰佩镔铁刀的季修,才一露面...
阵阵惊呼,便不由响起:
“那...那是季家子!?”
“好一个丰神俊秀少年郎,以前他饿得皮包骨头的时候,竟然没看出来半分,竟有此等姿容...”
远远的,一阵哄然响起。
季修半步踏出马车,对此置若罔闻,但看到俯身支地的洪江,却是皱了下眉,不由停住:
“洪兄,你执鞭坠镫,已是叫我愧不敢当,之前也说了,不必如此。”
“这一下,你又要我效仿那些‘簪缨贵胄’,学什么踏着‘人肉阶子’,步履平地。”
“我季修这半生,都是在这等污水横流的地方讨生活,没那富贵命,也学不来。”
“快起来吧。”
他一跃而下,一把将洪江拉起,对于耳畔的赞誉、艳羡之音,只当作从未听见。
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山间有远亲。
现在博得满堂彩。
虽有些飘飘然...
但心气过去了,却是一眼,就能洞穿了其中本质。
“这就是拳与势,带给我的改变。”
季修轻声呢喃。
之前他与季薇在破落漏风的屋舍蜗居时,就跟空气一样,任谁见了,都不会多瞅上几眼。
若不是他成了陆庄门客,哪里能有今天?
佩刀门客,就已如此。
若是再往上,成了跻身淬骨的陆庄门面、拳馆派主,甚至炼皮有成,也做了一方营生的主子!
这些人,怕是就要虔诚叩首,如见天临了。
既尝到了甜头。
那么...
又怎么可能,就只在这里止步!
而洪江听到季修的话,俯身而起,表面哈哈一笑,表示不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