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家书而已。”
代笔先生见她这么自信,越发是多了几分轻慢,也就将自己案台上的纸笔推过去一份。讽刺:“行,那你自己写吧。”
看着小娘子的打扮,也不像是什么殷实门户,倒像是下面村里来的村女。
就算识几个大字,也不见得能写出什么文辞通顺的信函。
要是连一个村妇都能随便写出家书,那他这种读过书的代笔先生还混什么?
就看她能写出个什么。
万一写得文理不通,别字一大堆,也能叫人看看笑话。
代笔先生这么一嚷,周围几个等着修书的百姓也都围了过来,看起了热闹。
温瑶拿去毛笔,蘸了蘸墨汁,酝酿了会儿,便开始写起来。
虽核子里是现代人,但她从小接触国学,四岁起就练书法,六岁起练国画。
近二十年的传统书画基础,不是盖的。
比起现代人,她的文言文知识也好不少。
可能是因为这样,她才会选择中医专业。
一气呵成下来,代笔先生的眼珠子明显瞪圆了。
周围几个百姓虽然不识字,却也看得出这小娘子的字,潇洒利落,又透着秀美婉约,漂亮地像是一朵朵花,赏心悦目极了。
“哇,这女娃还真是识字。”
“写得还怪好看的。”
“我瞧这字,比代笔先生写得还俊。”
温瑶在信中并没说自己被乔家赶回来的事,免得爹在潭城看到了心里着急,只大概说了家中出事,请爹尽快回来一趟。
落款后,方才搁下笔,冲着目瞪口呆的代笔先生淡淡:
“小女子该是没给妇道人家丢脸吧?”
代笔先生脸微微涨红,有种砸到脚的感觉,扭过头,再没说话了。
温瑶将信给了三娘。
三娘头一次尝试到了成为人群焦点的感觉,骄傲地瞥一眼代笔先生,捧着姐姐刚写好的信进了邮驿。
寄完了信,姐妹两又去用当掉首饰的银子买了点油米等生活必需品。
两人心满意足地正要打道回村,经过一处店铺,却听有个声音喊了一声:
“……三娘?是温家三娘吗?”
温瑶和三娘回过头。
身后不远处,是个叫济世堂的药铺。
药铺门口,有个五十多的老者正探出身来,试探地看向三娘。
三娘一见那老者,愣了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