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说的“那儿”,就是田春达所指的地方。对方回忆着当时的情景说:“瞧那个样子,倒好象是一男一女两个人调情时给弄过似的。我们这儿的王石看了,觉得心里怪恶心的,就拿扫帚把那些散得一地的煤末儿和土都给扫了。”
田春达听了,心里抱怨着:真是多此一举。但是,事情已经无可挽回了,也就没有怪罪他们。仅仅是听到了当时现场的情况这一点,也就应该有所满足了。
田春达转身向等在外边的车子走去。他发现拾到手提包的那个女孩和她的母亲还站在那里,他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迅速地走到少女身边,抚摸着她的头问道:“噢,对了。小朋友,你拾到手提包的时候,那手提包是湿的吗?”
“不是啊,没有湿呀!”
女孩仰起小脸儿,出神地望着天空,显出一副沉思的样子明确地回答。
“噢,你再好好想一想,是真的没湿吗?”田春达又问了一次。
“没有湿!我去派出所的时候,是用两只手抱着包去的呀。”
女孩这样回答,说明了正因为没有湿,所以才抱着包去派出所的。
田春达一钻进车子,就对郝东命令道:“从这里抄最近的路,去发现尸体的杂树林。”
郝东歪着头想了想,马上转动了方向盘。这时,田春达看了一下手表。
田春达一边看着车外掠闪过去的风景,一边对坐在身旁的郝东说:“这回该知道做案现场了吧!”
“能肯定吗?”
其实,郝东自己也是这样想的,只不过是想探一探组长的想法,才这样反问道。组长从口袋里取出一个鼓鼓囊囊的信封递给畑中看。也不知什么时候,组长把现场的煤碴、煤末儿装了一信封。
“你看,一切都由它来决定啦。”组长的嘴角浮现出一丝微笑。
车子左拐右折地跑了一段弯弯曲曲的小路,又上了大道,路顿时变得平坦宽阔,车子笔直地朝前疾驰而去。
组长望了一下眼前的时速表,指针正对着五十公里的数字上下摆动着。
车子驶进了东郊杂树林。田春达组长命令把车子停在发现孟祥宇尸体的地方,马上看了一下手表。说道:“从惠民路贮煤场到这儿,花了五十六分钟。现在是白天,要是在夜里的话,出租汽车或是摩托车时速可以跑六十公里左右。嗯……,大约需要四十五分钟吧!”
田春达指的是犯人在惠民路贮煤场杀死孟祥宇以后,把尸体运到这里所需要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