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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附庸风雅(1 / 3)

雨褪去的很快,不多久就停了。清清凉凉的天气,将人心里的忧郁驱散得干干净净。

西洲自从从昏睡中清醒过来,心情就好了不少,整个人都精神起来。听说南风要给他买衣服,他非要随她一块去,半步都不肯离开她。

南风第一次被人如此依赖,得意得不行,口是心非地教训了他几句,傲娇地踱步走出酒楼。

街道上真热闹,熙熙攘攘的。湿润的石板地面上隐约地映着人影,显得更加生动美妙。

南风故意地踏在水洼里,啪,溅起一股小小的水花。水花开得很小,勉强打湿了她的鞋面,留下斑斑点点的浅色水渍。

西洲对她这种幼稚的行为一点也不管束,反而偶尔向她踢过来一个被雨水冲刷干净的石子,陪着她逗趣。

南风给西洲挑选了一身长衫。长衫底色为白色,素净清雅;胸前画着墨竹,很有神韵风骨;袖口和领口偏窄,有银边走线,既别致又贵气。西洲出门前将自己打理干净,现在穿上这一身衣服,果然有了读书人的气派。

之后他们又挑了一双淡蓝色双鹤小靴。西洲将它穿在脚上,别提多轻巧漂亮了!

南风大肆夸赞自己的眼光,也暗自赞叹西洲的皮囊实在是万里挑一。能随手拣一个“秀色可餐”的小公子,她的运气值,自从离开了素尘,实在是“突飞猛进”啊。

西洲自己也很高兴,背着手,脸上藏不住笑意。

街上飘散着肉香,南风饿了。西洲善解人意,先表示了“饿”的感受,邀请南风陪他去吃饭。南风“勉为其难”地接受了邀请。

他们去往饭馆的路,被一个书摊截住了。书摊上陈放的书很多,引起了南风的兴趣。

那不是什么圣贤之言,也不是惊世骇俗的文章典籍,只是一些稀奇古怪的话本子,通俗、狗血,但刺激,十分投合南风的口味。

跟素尘在一起赶路的那段时间里,南风用偷偷省下来的五个铜板,买了一本材质低劣的话本子,语言通俗新奇,故事一波三折,还挺虐情,重点是,偶然还有一两幅一言难尽的插画,让人欲罢不能。名字叫做《我为驸马当宠物》。抛开什么伦理呀、逻辑呀、现实情况呀不谈,抛开错别字和病句不谈,还挺有意思的,打发时间最是不错。

平时给素尘当牛做马,自然是没有时间看了,不过赶车赶累了,倒是可以偷偷摸摸拿出来读一读,乐呵一下。不得不承认,本就是路痴的南风,为此耽误了不少路程。

突然和素尘一拍两散,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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