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悉的人。在谢明玉的心里,萧世臻的性子再好不过了。不过还不等他庆幸多久,手中的拓本就已经被抽走了。
“现在你们的心思恐怕还没静下来,先练两页字。”萧世臻直接指着书桌上的宣纸道。
双胞胎同时扯了扯嘴角,皆有些不满的模样,不过倒是没人说什么反对的话来。相对而坐,纷纷拿起毛笔开始练字。他们在临安的时候,也是请了先生教的。不过这二人习字的启蒙先生,还都是萧世臻。
谢明珠三岁拿起笔写得第一个字,就是被萧世臻抱在怀里教的。当时她握笔的姿势,都是萧世臻手把手教的。
“又不好好写字,这里的勾要带有力度。”萧世臻看了片刻,就察觉到谢明珠有些心不在焉,立刻走到她身后,弯下腰来,手掌覆盖到她的手背上,十分自然地帮她纠正笔画的错误,一如三岁启蒙时那样。
当感受到他掌心熟悉的温度时,谢明珠忽然恍惚起来。
很小的时候,她就喜欢粘着萧世臻,学说话的时候,除了让方氏费尽心思教会了她喊娘之后。谢明珠学会的第二字就是“臻”,还是两个字连读的状态。一开始其他人都不明白,不到一周岁的谢明珠,虽然留着口水,却不停地在喊着“臻臻”,但是等到她不停地要萧世臻抱的时候,方氏就最先明白过来了。
原来这个臻臻,并不是真假的真,而是萧世臻的臻。从此“臻臻”就成了谢明珠对萧世臻的专有称呼。
等谢明珠慢慢成长,她学会了走路,那个时候就更加粘着萧世臻了。她也不需要指挥别人抱着她了,就迈着自己两条小短腿,四处去找他。
谢明珠从小就肉呼呼的,吃饱喝好,养得白白胖胖的,自是讨人喜欢。萧世臻那时候不过十岁出头,又有那样的身世,性子其实已经有些阴郁了。不过小孩子的喜爱,总是最单纯而专注的,所以谢明珠那时候没来由得腻着他,让萧世臻就像是在最冰冷的时刻,找到了温暖的所在。
“想什么呢!”萧世臻握住她的手,控制着毛笔写了两下,发现谢明珠的手腕还是软弱无力,根本不想练字的状态,不由得抬手弹了一下她的额头,脸上露出几分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谢明珠这才回过神来,她手捂着额头,不由得抬头瞪了他一眼。
“我就在想你第一次教我写字时候的场景啊。”她的声音里带着几分委屈,眼神也透着对他实施暴力的控诉。
倒是萧世臻听她这么说,略微有些尴尬,不由得抬手摸了摸鼻子,低声道:“你那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