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花费大量的精力或者是拥有超凡的天赋。
而在这件事情上,拥有天赋的人在这方面往往做的比别人更好。这也就是为什么劳伦斯最后选择了这个天赋的原因。
感觉了一下自己身上发生的变化之后,劳伦斯立刻从空间口袋里取出了另外一份黄金进行下一轮活动,而这次出现在镜子虚影上的,则是一名穿着锁子甲的骑士。只见他挥舞着木剑击倒了一个个对手,就如同砍瓜切菜一般容易。
“这个人究竟是谁呀?”看见显示出来的威廉?马歇尔的名字,劳伦斯显得一脸懵逼。因为他还真的不清楚这名穿着锁子甲的骑士究竟是谁,只能从他身上的盔甲判断出他大概是一名12世纪到13世纪的欧洲骑士。
这也是因为劳伦斯只是一名键盘历史学家,看书太少的原因,如果他认真看过英国中世纪历史的话就应该知道威廉?马歇尔被西方人称为“最伟大的骑士”。
在历史上,他在比十个月的比赛时间里俘虏过103个骑士。从100多个骑士手上抢来的战利品和索要的赎金,临终前,他曾回忆道:“在比武大赛的场地上总共俘虏过500多个骑士。”
不过劳伦斯虽然不清楚这些,但是他通过观察镜面上展现出的图像大概能够判断出这是一名强大的骑士,于是在之后的选择中,劳伦斯选择了威廉?马歇尔的肉搏战战斗本能这项天赋。
的确在选择的时候他有些眼馋这位骑士的剑术,希望可以跟着学习一手熟练的剑术。但和之前选择枪法的时候不同,劳伦斯现在已经成为了一名术士,比那个时候的自己强大了太多。因此哪怕获得了剑术也不可能大规模的提高自己的水平。
所以这个时候他放弃了能够立刻增强自己实力但增幅已经没那么大的剑术,而是选择了具有更大发展空间的肉搏战战斗本能。至于另外一个天赋强身健体和技能诗歌写作和这两个相比就相去更远了,自然就被他直接排除。
搞定完这一切后,劳伦斯躺在了铺盖上闭着眼睛整理起了这些东西。就在他已经吸收了刚获得的这些东西之后,天也亮了。
“朋友们,我们该起来了。”约翰喊到,“今天我们还有一大堆事情需要忙碌呢。”
“早安,约翰。”劳伦斯从窝棚里钻出的时候发现约翰已经开始在一堆篝火上烹饪早餐了,“烤面包,奶酪,培根和番茄豆罐头,今天早餐看上去挺丰盛的。对了,你怎么这么早就做饭了?”
“刚刚天亮的时候我就开始了,这样可以节省一些时间。”约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