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逸点了点头,喘息着道:“是的,我打中他了,但他只是受了伤,而且还不严重,我好像打在了他的腰上。”
开枪的时候,杨逸的反应已经算极快了,他是下意识间猛然扣动的扳机,虽然那个杀手就在他的跟前,几乎就是面对面的距离,却还是能够打歪,这让杨逸非常非常的自责和后怕。
扣动扳机需要的力气比杨逸想象中大了很多,而且他记忆里自己的手枪所指的方向也根本没有摆正,但他却还是不由自主的就扣动了扳机。
一直以来,杨逸都是个很聪明的人,如果把他看作是个天才也无不可,而杨逸自己就是这么认为的。
聪明人有聪明人的弱点,那就是聪明人通常会比较骄傲,杨逸觉得什么事情都能用头脑解决,不需要用到什么暴力,打打杀杀的事情交给别人就好,而他只需要做好一个指挥者的角色就好。
这是杨逸长久以来的思维方式和习惯,而且最近他看约翰.琼斯也就是这么做的。
可是今天,现实给杨逸上了一课。
暴力无法解决问题,但暴力能够解决你。
任你天资绝艳又如何,一个脑子空空的杀手只需一根钢索就能干掉你,何况那些杀手看起来并不傻。
人家和你一样聪明,却有无数种手段来干掉你,这就是差距。
杨逸的心里前所未有的开始渴望让自己变得更强,至少,他要会用枪,至少,他要能打过凯特才行吧。
至少,要在别人要杀自己的时候,活下来的是自己而不是别人。
原来杨逸对提高自己的硬实力的态度并不是很迫切,但现在却变得极为强烈,踏入间谍这个圈子就是生死游戏,别管是什么商业间谍还是别的什么间谍,间谍就是间谍,一个不小心就会有人来要命的。
脑子里快速闪过了几个念头,确定了自己必须要变得更厉害,至少要掌握一个间谍最基本的技能,杨逸就不再想这件事情,决心已经下定,剩下的就是将来如何实现的问题了。
现在最重要的是怎么活下来,变强也是活下来之后才会考虑的事情了。
杨逸拿起了珍妮的电话,把卡迪普尔的电话拨了出去。
电话迅速接通了,然后卡迪普尔急声道:“珍妮,为什么不接电话?快躲起来,出事了!珍妮是你吗?”
卡迪普尔的语气非常急迫,但他很快就转为了警觉的语气。
杨逸思索了片刻,低声道:“我是罗斯,珍妮死了,现在我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