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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八钱银子,阖家欢乐!(1 / 1)

日落西山。

红霞满天。

各行各业大部分人,都开始歇业归家。

镇口处。

有几位猎户拖着疲惫的身子,聚首到一起,脸上尽是无奈。

“哎!又是白折腾的一天,哥几个收获怎么样?”

“附近山上的畜生,最近是越来越警惕了,我在山上待了三天,才打回来一只兔子,这日子可真是难过啊!”

“知足吧!有收获就不错了,你这只兔子应该有个四斤多,足够换六七斤口粮。”

“就是,我们哥俩在山上待了足足两天,连根野兔山鸡毛都没找到,倒是被西北风灌了个饱!”

“卧槽卧槽,兄弟们快看,那俩好像是李副队长,还有叶队长家的那个小牧吧!”

“两条野兔子,两只肥山鸡,不愧是李哥,收获真不少呀!”

“等会!”

“李哥腰上缠着那个是狐狸皮,不得了,李哥打到狐狸啦!”

……

虽然都是磐石镇猎队成员,但狩猎水平还是有明显差距的。

叶峰去世前。

自然是作为狩猎队长的他箭术最强,可开虎力强弓,纵横山野,几乎每次出猎都能满载而归。

若非被林芳萍母子这俩拖油瓶绊着脚,平时还乐善好施,经常接济困难的邻居。

以叶峰之能,或许有机会广纳良田,成为高高在上的老爷。

至于叶峰去世后。

李岳作为狩猎队副队长,相比于其他普通猎户,也有着不少技术上的领先优势。

六力弓听起来没啥,但那是跟叶峰变态的虎力弓比不算啥。

其他猎户用的可大部分是三四力弓。

而且抛开箭术不提,李岳的追踪术也是一绝,那鼻子比猎犬还灵敏,即便是叶峰都比不上他。

对于李岳这个副队长,狩猎队的猎户们打心眼里是服气的。

此时。

看到李岳身上挂满猎物,甚至还有一条狐皮,几个猎户脸上都露出羡慕的表情。

毕竟那可是狐皮,一条就能卖几百文钱,换三四十斤米粮。

省着点,都够家里吃一个多月啦!

“李哥!”

几个猎户连忙凑上前去,向李岳表示祝贺:“你的箭法真是越来越厉害了,连狐狸都能打到!”

看着满脸歆羡的猎队兄弟们,李岳老脸一红:“跟我没啥关系。”

“这些山货其实都是小牧打到的。”

顿了顿。

李岳给叶牧使了个眼色,道:“这小子,从小就瞒着他爹偷偷学箭术,练出了一身好本事呢!”

回来前他跟叶牧打过招呼,让他别告诉其他人,从没练过箭术。

毕竟。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适当出风头是好事,但有时候天赋、才能太强,也容易遭来善妒者嫉恨。

到时候,可能会平添出不少事端。

对此叶牧也没有任何意见,拥有炼道炉的他,更倾向稳扎稳打。

呦~!

李岳话音刚落,猎户们顿时侧目。

好家伙,叶家这看起来白白嫩嫩的小书生,居然还是个神射手?

“真的假的?”

“李哥,您可不要忽悠兄弟们啊!”

“不过要说牧小子能偷偷练出一身好箭术,这我信,毕竟是峰哥的孩子嘛!”

“虎父无犬子,真是虎父无犬子!”

……

面对猎队长辈们的夸赞,叶牧客气地回应。

一通寒暄后。

李岳领着叶牧朝镇上酒楼走去,那里长期收购从山上打来的野味,跟猎队有稳定合作。

“呦~”

“李老弟当真好本事,打了这么多猎物呢!”

酒楼掌柜手里拨弄算盘,脸上带着笑容道:“两只兔肉八斤一两,两只山鸡六斤九两。”

“还有这只剥了皮的骚狐狸,我来称称,七斤三两。”

“按照现在的市场价。”

“总共是两百九十三文钱,我给您凑个整,算是三百文如何?”

李岳脸上满是笑容:“那就多谢掌柜的了。”

三百文。

折算成银两就是三钱银子,对于普通家庭的人来说,算是相当不错的进账了。

接着。

李岳又带着叶牧绕过两条街,来到镇上的皮草铺,将腰上缠着的狐狸皮卖了。

一番讨价还价后,直接卖出五百文的高价。

这也多亏了如今时值深冬,磐石镇的气温下降严重,皮草价格因此上涨不少。

狐皮更是紧俏货,不论是镇上还是祁县里的贵妇,都非常喜欢。

否则想让皮草铺给出高价,可没那么简单。

“记住了吗?”

李岳收了银子,带着叶牧走出皮草铺:“以后打到猎物,肉就找酒楼,皮就找皮草铺。”

“记得跟这些掌柜的处好关系,日后指不定什么时候能用得上。”

叶牧点头,将这些记在心里。

李岳又掏出四钱碎银子,放在叶牧的手里:“这些猎物是我找到的,但都是你射中的。”

“所以咱五五分账,当然你要有意见可以说,咱爷俩不整虚的。”

叶牧点头道:“都听李叔的。”

虽然所有猎物都是叶牧射中的,但如果没有李岳领路,叶牧箭术再强也没有用武之地。

更何况,李岳确实是把叶牧当做亲徒弟看的,算是倾囊相授了。

些许银钱,哪有真心更珍贵?

……

收了钱,叶牧拿出两钱银子,去米铺买了大米,补上米缸亏空。

接着。

用剩下的银子买了十斤米,割了两斤猪肉,又去酒铺沽了一斤多的高粱酒,送到李家。

现在叶家只剩光杆一个,他便索性跟李岳全家,一起吃了晚饭。

倒也是其乐融融,温馨得紧。

不过叶牧跟李家这边其乐融融,另一边的林芳萍母子就不爽了。

“什么!”

“叶牧这小子,从小偷偷练箭?其实是个不输李岳的狩猎好手?”

砰!

林芳萍一巴掌拍在桌子上,脸色铁青:“怪不得,怪不得这小子分家的时候有恃无恐!”

“这小子是想甩开咱娘俩,压根没把咱们俩,当自己的亲戚啊!”

“真是个狼心狗肺的贼崽子!”

正所谓升米恩,斗米仇,叶峰供养林芳萍跟叶磊足足十年时间,早就让他们习以为常。

在这对母子看来,叶峰花钱供养他们,完全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叶峰死了。

那叶家的老屋、良田,所有财产都应该给他们。

之所以当初分家时,林芳萍只要了田产,没要老屋跟屋里的铁胎弓之类值钱的好东西。

纯粹是因为在他们俩看来,没了爹,没田产,叶牧肯定撑不住。

心灰意冷,疾病缠身。

要不了多久,这小子就得下去陪他的死鬼老爹。

到时候叶家的老屋,还有老屋里的硬木弓、铁胎弓,于情于理都是他们的。

届时再顺理成章地接收,还免得被人戳脊梁骨。

但是!

林芳萍母子怎么也没想到,半路上居然杀出李岳这个多管闲事的程咬金来。

自己家刚生了小儿子,正紧缺着钱呢!

居然还有闲工夫管叶家的事,甚至连闺女都送到叶家,悉心照顾叶牧,硬生生帮他挺过来了。

现在叶牧身体彻底恢复,跟着李岳上山打猎,短短一天,就挣了八钱银子。

八钱银子!

他们娘俩把叶峰送的临街铺子,再加上六亩良田,全部租出去,一个月也只能挣五六钱银子。

叶牧跟李岳可倒好,一天收获超过他们一个月!

真该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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