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是养了猫狗,时间久了,对它的脾气便能摸得一清二楚,撅个屁股摇个尾巴便知道要干嘛。 马儿也一样,共处一年多后,任弘从萝卜的喘息里都能感觉出来,萝卜不高兴,很不高兴! 大概是习惯了驮着任弘驰骋西域,忽然加了一个人,有些不适应罢。毕竟萝卜只是一匹五岁半的母马,尽管有乌孙西极马的血统,较一般的中原马匹要高大,但忽然载着两人疾驰,顿感吃力。 当然,任弘觉得,也可能是瑶光的双腿,夹萝卜肚子太紧了,让这姑娘不太舒服。 当任弘瞥眼往后看去时,除了能那双沾着绛宾王子血迹的鹿皮靴外,还能看到少儿不宜的一幕:瑶光正紧紧贴在他背上。 不贴不行啊,颠簸的马背上,不这样就掉下去了,方才瑶光请任弘往前一点,是为了一起挤挤。 虽然二人近到呼吸心跳皆可闻的程度,但是别忘了…… 任弘穿着件铁甲! 他的鱼鳞襦甲是大汉精湛制甲技艺的体现,一千多块拇指大的铁甲片,像鱼鳞一样叠压编缀在皮件上,稳定地构成一体。在抗御箭镞、枪刺一类尖锐兵器打击时,坚硬倾斜的甲面可使箭头或枪尖滑过,当然也有角度刁钻的卡在上面的。 更别说,鱼鳞甲里还有一层皮革、一层防摩擦的帛衣。 哼!刀剑都能挡,何况这区区红粉皮囊! 总之,甭管贴多紧,任弘是啥都感觉不到。 隔甲如隔屏。 反倒是瑶光,大概被任弘背后的铁甲片膈得挺难受的,指不定胸口已经留下一圈鱼鳞般的图案了。 任弘摇了摇头,停止脑补,集中精力操辔,驾驭萝卜向前冲! 他们虽然冲出了龟兹城,但危险仍未过去,身后尘土飞扬,那是龟兹人和匈奴人的马队在追逐,第一批过来的足有三百余骑! 而乌孙与汉加起来不过五十余人,因为突围出城的战斗中马死伤很多,很多人得共骑一马,速度自然大受影响。 而任弘和瑶光,甚至落在了队伍后方,眼看追兵越来越近,众人都很焦急,皆放慢速度掩护他们。 看那乌孙骑将的架势,甚至准备带着乌孙人回头,用性命来阻挡追兵了! 乌布大声发出请求,却被瑶光否决。 “要战,便一起回头决死!” 前方的任弘忽然说道:“还没到那时候,瑶光公主,舍得金子么?” 瑶光一愣:“自是舍得。” 任弘笑道:“公主何不将尖帽、皮袍上的金饰,扔下去一块试试,或有奇效。” 瑶光恍然大悟,她明白任弘的意思了,不论是匈奴人还是龟兹人,都以黄金为贵,半路拾到块金子,足够买一个葡萄园或许多牛羊,可比费劲冒险追逐利益大多了。 于是她立刻取下尖顶皮帽上的一头小金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