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恶意的兴味。
“按照原来的计划,男的打断四肢,丢出去当乞丐;女的,全部都给我送到‘送子房’里去。哈哈哈哈,真是......”
余下的话,他还没来得及说出来。
就见到刚才还空无一人的地方,突然冒出来十几个骑着马的壮年人。
为首的男人一脸的络腮胡子,修长高大的身材很是显眼,而且他头上,还带着一顶五颜六色的帽子,浑身上下只露出了一双眼。
但现在,那双眼睛里却只有冷漠与愤怒。
“兄弟们,给我上!”
还不由得孙启仁张口,那大胡子男子就一挥手。
下一刻,他的那些兄弟们就骑着马,纷纷冲杀了过来。
孙启仁大骇。
赶紧地躲在了他带来的人身后,还不让探出脑袋去,
威胁恐吓这些突然出现的家伙。
“你们找死吗!我可是孙家人,你们要是识相的就给我立刻滚,否则......”
没想到,下一刻,一把弯刀就直接砍了过来。
也是孙启仁命好。
或许是站在他生前的那个人也不想死,就势带着他在地上这么一滚,这才堪堪躲过那把致命的弯刀。
“少跟他们废话!欺凌弱小,还对人家一家老小赶尽杀绝,他能是什么好鸟?兄弟们,咱们今天那就要替天行道!”
随着大胡子男人的振臂一呼,他身后所有的兄弟们全部都在跟着呐喊“替天行道”!
这要是林梦雅在场,非得给他们配上一首“正道的光”,然后,再接一首“好汉歌”当BGM。
都要赶上水泊梁山一百零八好汉了。
大胡子这群人的优势很明显。
他们本来人数跟孙启仁带来的差不多,但他们各个都是龙精虎猛,再加上都骑着马带着刀,不管是装备还是个人素质上,都比孙家的那些打手们强上一倍不止。
且他们配合得相当默契。
当然以孙启仁的眼力根本不可能看得出来,他们游刃有余的打法根本更像是某种兵法战术的灵活运用,而并非是什么乌合之众。
十几个人,再加上白苏,不到一刻钟就解决得差不多了。
孙启仁见识不好早就要跑了。
但白苏一直紧盯着他。
见状更是直接不顾眼前的敌人,跳出去就直接一腿,将对方扫倒在了地上。
“你、你们不能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