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仙的心事根本不在单位上,谁与谁好与谁坏她觉得与自己无关。她的心,早就飞到胡大爷的家里,那个神奇的故事,让她吃不好也睡不下。
她坚信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黄小仙带着好酒、好菜,让保姆阿姨跟着一起吃,阿姨不肯,说:“今天是周末,要是没事……我早点回去行吗?反正活计都干完了。”
胡大爷高兴地一挥手说:“走、走,以后只要小仙来了,你就放假,而且一分钱也不扣。”阿姨欢天喜地地离开了,以后,她越来越喜欢上黄小仙。
黄小仙很少喝酒,也没有这样的场合。在大学的时候她就不合群,人家吃吃喝喝的事从来想不起叫她。
在家就更不用提了,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竟然有这么好的酒量。与胡大爷喝了三次了,每次喝得也不少,但她除了有一点飘的感觉外,没有一点不适应。
胡大爷则说她是个有酒量的人,这些都是天生的。
黄小仙想听故事,胡大爷心在酒上。黄小仙就陪着他一杯接一杯地喝起来。喝高兴了,胡大爷这才接着讲了起来。
我这辈子都没想到,有一天我会来省城。
我不敢贸然地动用金子,也不敢再去换银子。我也不敢明目张胆地登堂入室住进客店,只能戴帽自己解决。
这种不敢见人的日子真不好受,虽然吃穿不愁,但心情很差,也没个落脚的地方,于是,我又要离开。
我为什么不敢迟迟离开,是觉得这东西离家乡越远,能力越差,连飞行都不顺畅,也逼得我不敢走得太远。
我想去一个省城里比较偏僻的小村子里,找个没人的地方安营扎寨安顿下来。
可就在我住店的第三天,半夜时分,突然来了客人,但我不知道呀,帽子也没戴。
当小二打开门,发现我在床上的时候,他立刻大喊起来,我拼命的找到帽子,在他们众人眼前消失的。
他们这些人,当时还以为出鬼了呢,把屋子翻了一个底朝上才罢休。
多亏这顶帽子了,我才逃了出去,却把四十多根金条全部遗失在客店里。
不是自己的财,总归守不住。
第二天,我还想进去把金条偷出来,却发现这家客店并没声张,而是自己眯下啦。我不敢耽搁太久,我也害怕不知到什么时候,帽子也会失效。
我根本也没有什么明确的方位就上路了。
一路之上,又饥又渴。实在太累了,我就停止飞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