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栖哎哎了几声,却没了回应。
苦笑不已。
老先生,我也想回故乡啊,我一点也不想参与这场厮杀,你倒是让我坐个顺风车啊!
话说,故乡?
李凤栖眼睛一亮,陷入了沉思。
人类已经消失。
回什么故乡,哪个故乡?
难道……
自己和所有的天选之子真的只是进入了一片神奇的空间,而真正的地球上大家依然平安的活着。
但也说不通。
既然还在地球上的另一片空间,就不该说是故乡。
毕竟还在地球。
只是时空不一样了而已。
何况,造就这一切的人,似乎也不仅仅是地球人类能做到的事情,莫非陈树老先生口中的故乡,还有其他一层含义?
李凤栖能怎么办,他也很绝望啊。
只能听陈树老先生的话,继续前行,等待水落石出。
收回思绪,眼角一跳。
弓呢?
短刀呢?
陈树带着吴丽华走后,被冻在寒冰中的长弓和短刀,竟然不翼而飞,冰面也没有被破坏的痕迹,似乎……被人凌空取物了?!
要不要这么坑爹。
我辛辛苦苦和吴丽华斗智斗勇,最后一无所获?
是谁?
应该不是天选之子,貌似还没这么厉害的人物,况且若是有如此厉害的天选之子,老先生陈树怎么着也该帮自己一把。
师者树人,有教无类。
我觉得我还是可以再拯救一下的。
万幸长枪龙胆还在。
云天之上,端坐的女子一手长弓射日,一手短刀遗忘,笑呵呵的,朝闻道而夕入青云的陈树远赴星空,却在《春秋》上留了一手,救走吴丽华。
她并不反对。
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
而且她也没法。
如今的陈树,已不是她一个小狐狸能赢的。
吴丽华没死,那么李凤栖也不该得到长弓射日和短刀遗忘。
嗯,都是仿品。
所谓仿品,是用正品一丝神魂所铸。
所有的仿品,只要天选之子一死,无论是谁赢,都必须送还原主,而不会成为胜者的战利品,同理,李凤栖得到的朝歌,若是他死了,也会直接回归商皇之手。
长枪龙胆不一样。
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