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号偏大,但是穿在身高超过一米八的司马身上显得到也再合身不过。不像一些护厂队的队员穿在身上稍显肥大一些。
不可否认这种呢绒军大衣,穿在身上显得整个人都挺拔了许多,人也显得非常魁梧,至少现在外人看来司马的身体显得很是结实,上身的肌肉把大衣整个都撑了起来。不像一些人穿在身上撑不起来正面看来身体显得扁塌。
“少爷,一定要小心,若是你看我这乌鸦嘴,那些人怎么能犯着少爷这样大富大贵的人。”
高传良取下衣架上取下装在牛皮制武装带和手枪递给司马时说到,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后,连忙自骂起来。高传良这会恨不得把自己的舌头咬掉,这个时候竟然说这种丧气话,真是够该死的。
“好了,老高。我知道你没旁的意思,你放心,能要我的命的子弹还没造出来。”
扣好腰上的武装带,用手向下按了按手枪套显然是为了更舒服的抽枪。这身打扮是高传良给自己准备的,牛皮制成的武装带和枪套都是公司皮件厂制的,必竟一个当老板的显然不能像马匪一样把手枪别在腰带里不是,所以就给司马准备了这身行头。
“呵呵!老高,你看我像不像个军人!”
司马对着镜子看了一下自己,灰蓝色的呢绒军大衣配上棕色的牛皮武装带、枪套,配在自己的身上整个人显得威武了许多,再配上这依着现在这朝侧后梳着的发型,再加上不自主的挺胸收腹。让司马怎么看都觉得自己现在更像是个军人,而不是一个商人。于是便开口问到高传良,顺便借着这个话头调节一下气氛。
“少爷,你这身打扮比那些个督军什么的强多了,他们穿在身上就是祸害了这身衣服。”
细细打量了一下,别说少爷穿上这一身真比平时穿着那身洋装显得好看。高传良如实的说到。
“呵呵!好了,老高给我把家看好,我现在就去了,咱们回见。”
话音一落,司马就快步走出了门,长腰的皮靴与石质的地板接触发出“哒哒”的声音。刚一出去就跨上了停在门口的那辆挎子上,司马之所以决定骑着这辆750摩托,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方便自己到时逃跑。
没错,就是逃跑。虽说现在这个时候并不是“时空异常点”开启的时候,但是司马在心里早都打定主意,如果能打得过这些马匪更好,打不过就跑,骑着摩托就跑。司马还真不大敢相信那马能追上自己。
虽说这只是下下策,但是司马觉得这做人给自己准备条后路总没错,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