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仇者予以宽宥,甚至无罪释放,地方上更是对复仇者加以表彰颂扬。长此以往,限制复仇的律法便成了一纸空文,官吏们也渐渐忘了律法的庄严,转而用翻阅古书,靠上面的章节条文来断案,这样做倒是顾及民情了,但却让国法败坏,纲纪松弛,民间任侠横行,豪强并生,甚至开始与官府对抗,王朝的指令,渐渐难以下达郡县了……” 与秦相反,武帝以后,尤其是东汉时期,这种儒家独大后凌驾于国法之上的“春秋决狱”,给汉法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对地方豪强势力的崛起有推波助澜的作用。 赵恒已经不点自通了,说道:“看来,这又是重礼忘法走到极端的弊病。” “然。” 在变相地讲述完秦、汉两代对待法理人情的教训后,赵无恤走到那翘板前,踩着中间的平衡点,对赵恒说道:“是故若想要长治久安,且不会丧失中央的权威,君主的位置,永远应该在这里。法理与民情的两端,为君者不能公然站在任何一头,而是应该做法理和民情的仲裁者,保持平衡!” “一方面要坚决地维护律法,人与人之间的最为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重视私利,此外就是爱自己的亲人,关系的亲疏和对私利的争夺必定让人产生矛盾,由此就有了了争斗和混乱。当今的赵国,人口众多,仅靠古时的礼乐、道德无法维系稳固,为此需要通过制定法令确定财物、土地的归属,这就是定分;此外,民众为了争夺利益而出现奸邪仇杀,也需要律法对其加以惩戒,这就是立禁。定分立禁,方能使整个邦国,数十个民俗风情不同的郡捆绑到一起,凡事皆有准则,利出一孔,随着国君的意志而行动,如此方能强国富邦,兼并天下。” “另一方面,虽说律法是为了维护君主的统治,但君主大可不必亲自去实行。严肃律法,在百姓面前扮演不近人情的角色,是理官士师们做的事,为君者应当把自己抽离,支持律法,看上去又高于律法。让百姓觉得,就算法是恶法,吏是酷吏,但他们却能相信,国君是重人情的,会为他们主持公道,这就是老子所说的,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 赵恒有些恍然大悟了,父亲今日所说的,已经不仅仅是这个案子应该如何判决,对于国君而言,一件案件的判决公正与否,几个人的生死存亡,都是小事,最重要的,是对类似事件的处理上,维护秩序,同时收买人心,让赵氏的威望,一点点堆叠起来,最后变成万丈高楼。 “以法为骨,以礼为皮,再加上一点道家老子的君王南面之术和形而上学的高深莫测,就是一个合格的赵国君主……” 在教完儿子治国平衡之道后,赵无恤也终于说出了对此案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