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尖就这么被人给推开的黑子,愣了愣,便诧异的问道。
“缝?这人是衣裳吗?若是……”
不待眼前的壮汉说完话。
已经完全冷静下来的朱明忠就已经直接用剪刀剪开包扎伤口的棉布,棉布刚一松开便看到一个半尺长的满是血污的伤口,伤口处的血污还有些草木灰,这是典型的“中国式处理”,即便是在21世纪,也有许多农民工用烟灰处理伤口,不过它的作用主要是止血,并不能阻止伤口感染。
但现在因为伤口太大,草木灰并未能止住血。所以他之所以会晕倒,完全是因为失血过多。
“想让我救你们队长,就别在那碍手碍脚的!”
在自己熟悉的领域中,重新找回自信的朱明忠的言语中带着医生特有的自信,当然还有一丝骄傲,虽说他只是一个无证行医的“黑医”,可平素里被病人们用言语捧着,自然也养成了那么几分医生的派头来。
他这般一说,再加上那不同寻常人的气质,只让周围的兵卒无不是面面相觑,那里还敢再说什么。
见终于安静下来之后,朱明忠便取出酒精清理一下他的伤口,腹间的剧痛,让失血过多的许远达“嗯”的一声再次痛醒,正在他刚想动时,一个声传到他耳中。
“别动,想活就别动!”
嘴上这么说着,看了眼伤口,朱明忠才松下口气,只是皮外伤,于是便取出碘酒处理了一下伤口,接着又取出缝合针,纫上缝合线,然后开始为他缝合伤口。十五六厘米的伤口只需要二十来针,在众人的惊讶中,朱明忠一针针的缝着伤口,不过动作很慢,之所以放慢速度,却是为了弄清楚这是什么情况。
用手术钳夹着缝合针缝合伤口时,朱明忠不时的用余光打量着周围的这些人。
首先,这些人穿的都是白衣,不过那白衣看起来却只是在一块白布中间剪出个洞,然后罩在衣上,腰间只是系着根一条白布条,就像乡间办丧事时穿的那种孝衣一般。
明末的时候,有那支军队穿着白衣?
再瞧着他们的武器,除去大刀长枪外,还有,瞧着其中四人手中的武器,嗯,应该是鸟铳吧!
应该不会是农民军吧!
可若不是农民军,他们又是什么人?他们说的是客家话,难道说,这里是福建?
福建……难道是郑成功!
想到那位后世让无数国人心神往之国姓爷,想到每每谈及其无力回天的悲叹,朱明忠甚至没有注意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