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的快难道不好吗?”
朱明忠笑道。
其实朱明忠也不想写这么快的啊,毕竟是靠手写,一个字一个字的写出来,脑子不累手累,每天写个几万字,手着实感觉有些累,但是没有办法,毕竟,他需要钱,需要稿费来做大事。
当然,这也是因为他闲着也是没有事做,所以才会写小说。毕竟,再次穿越之后,闲暇的时间多,而且在这个时代也没有多少娱乐消遣的选择,即便是想喝酒,也没有朋友陪,在这种情况下,写书也成为唯一的乐趣,或者说打发时间的唯一选择,当然还能赚一笔稿费。
有了稿费,就可以用这笔稿费做一些事情,比如提升一下时代的科技水平。改善一下自己的,当然也改善一下这个时代人们的生活。
“怎么不好,只是我从业这么多年,从没见过像你这样不拖稿,而且写的如此快的人。”
李平朴在杂志社干了这么多年,不知催过多少人的稿子,但凡是靠写字为生的文人,就没有人写稿不拖稿的,几乎从没有碰到像朱明忠这样写文速度这么快的人。
对此,朱明忠微微一笑,他总不能说自己是“抄书”吧,顶多只能说现在自己十分悠闲,几乎等于无所事事吧!
“闲来无事,也就只有靠写书打发时间了。”。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在进入李平朴的办公室之后,朱明忠看了一下外面,然后问道。
“李总编,赵兄不在?”
李平朴一愣,然后叹了口气说道。
“维祉病了,正在医院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