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欢飞翔在天空中,凝视着下面那群骑兵。
他们总共有三十多人,都是一人双马,为首的大将身着红披风,不时回头看着滁州城方向。
那是慕容世清,北魏大军的第二号统帅,周欢现在的目标。他们离开的地方,一个小村庄已经是尸横遍地。
苍鹰在他们的上空盘旋了两圈之后,周欢向着前方的道路落下。
接连几次的变形,让周欢有了经验,从库房中找到了一件可以伸缩的兽皮做成了短裤,同时在背上的包裹里放上了衣服,还有战斗的武器。
滁州城大败之后,慕容世清带着他的亲兵向北逃窜,周欢本来不会理会这个人,但当他屠了一个村子之后,周欢改变了主意。
这十六天里,周欢每晚上出击的时候,不仅仅是杀人放火,很多时间还要侦查敌情,将一些兵器弓箭放到别处做准备,那个小村子就是周欢偶尔经过的地方,谷仓的稻草很温暖,飞的全身发冷的周欢有时会去里面睡一会,直到早上被孩子们的嬉闹所惊醒。
有时候周欢甚至不回滁州城,就在村子旁看着孩子们的快乐。
但这个村子被经过的慕容世清下令屠了,仅仅是为了发泄而已。
没有去掩盖他们的尸体,因为这毫无用处,真正有用的,是为他们报仇。
拉开长弓,瞄准一名骑兵,松手,发射。
“啊!”
身边的一位士兵发出了凄厉的叫声,一只冷箭射中了他的肩膀,这是慕容世清遇到的第三次偷袭,这也让他明白了有人跟着他的队伍。
三十五岁的慕容世清,是北魏有名的勇士,慕容世家的亲兵也是鼎鼎有名的精锐,遇到了袭击之后,他们不但没有慌张,反而迅速的向射箭的方向冲去,但结果和上两次的一样,攻击的敌人逃跑的无影无踪。
没有责怪战士们找不到对方的痕迹,慕容世清让人放下了背后的一个包裹,打开里面是金光耀眼的金银珠宝。
“攻击我的勇士,我们人多而你只有一人,何苦要死死追踪?这包金银足够你富贵下半生,放我们走。”
放下了包裹,慕容世清带领着亲兵们缓缓向后退去,同时留下了三个人监视着周围的一切,这里空旷无人,就算是那个人追上来,三名亲兵也能抵挡一阵子。
这在往日是不可能的,因为慕容世家的亲兵根本不畏惧南朝的士兵,别说是一个人,就算是几百人,慕容世清也敢带着三十骑闯阵!
“慕容世清,如果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