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明的未来,不可生侥幸之心,应趁清军主力剿灭李自成之际,尽力收复山东、河南失地以作屏障。
另外,还要尽力安抚左良玉和其子左梦庚,让其归心。
特别是左梦庚,因为左良玉病重缠身,命不足一月,左军大权必落左梦庚之手。
否则,夹在清军与朝廷之间,如果得不到朝廷的信任,其必投清军。
此际危难之时,唯有上下一心方有出路,否则,即便空有百万之众,顷刻间便全然瓦解。
刘公公虽然不懂军略,但他不傻,唐宁分析得很透彻,他也是深以为然。
但是,朝廷中派系的纷争和勾心斗角,他再清楚不过了。
很多事情,那些上位者并非真的全然不知,只是各怀私心,所以才没有作为罢了。
唐宁在最后郑重的强调,如果不按信上所说而行,朝廷必不可坚持两月。
届时,新军即便有心去救,也来不及了。
听到唐宁说得如此郑重,刘公公神色大变,在唐宁交代完备之后,连忙以最快的速度回应天府。
唐宁还会给马士英、江北四镇的高杰、刘泽清、刘良佐、黄得功,还有左军的左良玉、左梦庚等掌握实权和兵权的人各去一封书信,阐明利弊。
信会通过情报部送到这些人手中。
虽然唐宁对这些人也不大看得上,但他写这些信,确实是想让弘光朝廷能够稍微有些作为,能够坚持得更久,这样对新军也有利。
只是他自己也不知道这样一封书信和他说给刘公公听的那些内容,真正能够起到多大作用。
因为他清楚弘光朝廷都是些什么玩意儿,要不是离得太远,他都恨不得亲手把他给灭了。
刘公公前脚刚走,荷兰人便来到了福州,因为此时唐宁就坐镇福州。
荷兰人在得知郑军大败,郑芝龙被俘,福建已为新军所得之后,大为震惊,于是立即派人前来议和修好。
双方经过几轮谈判之后,签定了《福州协定》,协定中规定荷兰人继续履行《潮州协定》未履行完的条件。
荷兰赔偿新军白银一百万两,同时释放所有大明人员,并赔偿各种损失和精神抚慰。
因为在荷兰人偷袭潮州府失败后,转而劫掠下南洋的商船,一些在满剌加的大明人也被扣留,财产被荷兰人没收。
甚至还一度与新军的护航船队发生过战斗,双方互有胜败。
协定中还规定双方不得再袭击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