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亏的话,也谈不上,毕竟姚名这是直接跳出了新秀合同,从新赛季开始,他执行的就是新合同了,可以拿到9百万,相比原本第三年444万,直接多了一倍,包括下一年的972万也同样如此,直接高了一倍多。
也就是这份合同第三年第四年的钱不如原来他新合同的第一年第二年,可要是将这份合同第一年还有第二年多出来的这部分钱加在第三年还有第四年上面呢?
不就立马不亏了?
而等第二份合同履行完,姚名只要维持现在的表现,就可以签起薪占球队总工资帽30%甚至35%的顶薪合同,这份合同第一年第二年的钱,其实也不会比姚名原本这份合同的第三年以及第四年的钱少。
说白了,“新秀激励条款”只是让你提前拿到后两年才能拿到的钱而已,而这个钱还是从后两年扣出来的!
从长期角度,并不会让球队有任何的亏损,球员本身也赚不到多少钱。
并且满足的条件还如此的苛刻,一般新秀还真达不到这个条件。
说来,也是这会儿,联盟大部分媒体都分析出了这些事,ESPN再度发文称:“这完全就是为了姚名的交易才推出的条款!”
联盟也没有任何的回应,显然是默认了这个事实!
不过,该说不说,这个条款确实有“激励作用”,虽然分析完,这个条款并没有让球员在四到六年间的钱变多,但对于提倡“提前消费”风气的美利坚来说,早一点拿到钱也是好事,所以有媒体直言:未来进入联盟的新秀们确实会变得更加积极!
唯一的问题就是这个触发的条件也太苛刻了:职业生涯前两年得满足常规赛MVP、总决赛MVP、最佳防守球员奖以及不少于两次最佳阵容……将整个联盟的历史翻出来,能满足这个条款的,貌似也只有两三个人吧?
不过姚名对于这份合同并没有着急签字:“我需要第四节的球员选项……”
“行,没问题!”莫雷直接同意了,签完这份合同,都不用等一年的时间,姚名肯定就已经不在火箭队了,这个球员选项加了也没事,反正坑的是别人。
这是他最喜欢做的事情!
姚名对于他的爽快答应也没有任何的意外,这就这么个玩意!
只是,让姚名唯一有些可惜的地方在于,本来他是想再加上交易否决权的,可惜他没这个资格,根据规定,想要获得交易否决权,该球员至少要在NBA打8个赛季,至少为签约球队征战超过4个赛季才能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