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多了。”
“不,我们先印这个。”罗骱拍出了一本薄薄的小本子,上面写满了指头大的小字,从字迹来看,明显就是纸张造出来后仓促写就的,笔划有些潦草。
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书页上的几个大字,把隆萨德等人给吓傻了——钢骨之王传奇。
下面还有一行小字:钢骨之王亲口自述,大贤者隆萨德整理,六十四名高等不死生物校对,确保内容真实无误。
“这……这……这……”隆萨德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钢骨之王自已给自已写传奇,有这样操作的吗?
一时间,大家的心里冒起了自吹自擂,恬不知耻,胡言乱语等等词汇。还什么隆萨德整理,六十四校对,呸,他们全都是第一次看到这东西。
虽然心中不耻,可是冷静下来一想,大家也都觉得罗骱这本书挺毒的,钢骨之王是谁,活得比整个大陆人类史还漫长的存在,有钢骨之王的时候,大陆上的人类还没有文字呢。
那岂不是意味着,罗骱无论在书里说什么,都会成为大陆正史的一部分,这就厉害了,书写历史啊。
“可是……,会有人看吗?”不知道是谁弱弱的问了一句。
“没人看,你开什么玩笑。你知道什么是IP吗?我,就是全大陆最大的IP。”罗骱牛气冲冲的说到。
别看钢骨之王已经好几百年没有踏出钢骨领了,但他在大陆上的传说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反而越传越玄乎,这种情况下,有一本钢骨领出版,号称钢骨之王自述的书籍出现在市面上,不用想肯定会卖疯了。
而他在书名上冠以‘传奇’字样,就是因为他根本不打算照实写,而是加入一定的艺术加工和夸张,采用的也是上辈子网络小说的节奏和写法,先铺垫压抑再爆发,再铺垫再爆发,一定能虐得读者们欲仙欲死。
比如书籍的一开头就是:我是钢骨之王,我诞生在大陆极南之地钢骨领,至今已经一万三千多年了……。
第一人称的写法在上辈子已经是用烂了,但对没接触过小说的读者而言,这是制造强烈代入感的最直接方法,一句话就能让大家代入到钢骨之王那波澜壮阔的一生。
其中再穿插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桥段,比如某一章写到:这个魅魔很喜欢我,她说不介意我是骨头架子,毕竟我还有手。
当然,也不忘了抹黑光明教会:“他们把那些收养来的小女孩清洗干净,送进那些权贵和教会高层的房间,还提前给她们吃了致幻的药,当事的女孩并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