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看,热腾腾的兔肉哇!” “那是为了你的安全着想……” “说起安全,”埃达握起拳头,饱含辛酸地叹息:“身为你鞍前马后的随身护卫,我当年浴血奋战,遍体鳞伤,才把你们从敌人的手里救了出来,最终拯救了整个龙霄城……你却连这点小小的要求都……” “你说的是六年前满嘴油污地赶到英灵宫,却发现一切都结束了,于是满脸高兴地向我要钱还账,以证明自己不是入室偷鸡贼的某位小姐么?”王子毫无波澜地回答。 下一秒,泰尔斯脚步一转,熟练地偏头,恰到好处地闪过恼羞成怒的精灵小姐,也避开她踮起脚戳来的手指。 “诶,诶,诶,你居然又闪过了!第三次!”戴着斗篷的小姐呆呆地愣在原地,举着自己的右手食指,颤抖地道: “为什么你会这么熟练啊!” 为什么会……这么熟练? 听着这句似乎在哪里听到过的台词,泰尔斯吐出一口气,晃晃脑袋,甩掉一块隐隐约约的记忆碎片,继续往前走。 留下凄然无助的埃达(“以前那个可爱的、绝对避不开我死亡一指的小泰尔斯去哪儿了呢?”),和无视她往前走的无数士兵侍卫:怀亚报以同情的目光,罗尔夫干脆吹了个低音渐弱还带颤声的口哨,以衬托她此时的心情。 王子唤回聚集在脚底和颈侧的那股特殊波动,感受着筋腱隐隐的疲劳感,皱起眉头。 他表情严肃地想起很久以前的某个血腥夜晚,那个手执黑色长剑的男人所说的话。 【这是受诅咒的力量……你只能通过特殊的方法来提升它……】 果然,六年了…… 这玩意儿…… 毫无寸进啊。 泰尔斯走进英灵宫侧的马厩,在一个马凳上踢了踢靴子,掩盖他放松筋腱的目的。 王子在两侧的簇拥下来到他所熟悉的那个马栏,一匹健壮的黑马把头伸出栅栏,亲昵地向他伸出鼻子。 “你有好好对她吗?”泰尔斯微笑着挠了挠黑马的下巴,看了看她的牙齿,对着身旁的马夫道: “你知道,珍妮喜欢洁净。” 英灵宫的专职马夫一脸自豪地拍拍胸膛,向王子承诺他的坐骑从没有如此健康过。 黑马珍妮——王子的专属坐骑是在三年前由星辰王国的使团带来龙霄城的,据闻是位从千百坐骑中精挑细选出的好姑娘,北地战马与平原健马的混血,同时继承了母亲的暴脾气与父亲的足下健力,对许多试图降服她的骑手都不假辞色。 出奇难得的是,对骑马向来没有天赋的泰尔斯,却跟珍妮相处得很好,这点连当时带领使团的康尼子爵都啧啧称奇。 泰尔斯轻轻一笑,把手里的书本塞进马鞍上的袋子,解开珍妮的缰绳,同时,怀亚和其他士兵也开始寻找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