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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身抢马,再让巴里斯特乘着这匹马离开,仅花了不到10秒的时间。
“你这混蛋!”
除了刀疤脸以及那名已经被罗歇给杀了的家伙之外的另外一名骑着马的土匪此时暴喝了一声。
正欲策马去追赶巴里斯特时,罗歇已在不知何时来到了他胯下战马的马腹底下。
一记漂亮的上挑,将这匹战马的马腹划开了一条大口子。
罗歇没有去看因战马死亡而落马的这名土匪,而是以极快的速度移动目光,将视线定格在这帮土匪所拥有的最后一匹战马——那名刀疤脸胯下的马。
按照罗歇的原计划,他本想再把刀疤脸胯下的马也给杀了,让这帮土匪彻底失去追击巴里斯特的能力。
但刀疤脸的周围实在是聚集了过多的土匪,就以罗歇的身手,他根本就突不进去,因此只能将他的这个计划作罢。
放弃对刀疤脸胯下战马的击杀的罗歇,将计划改为用警惕的目光直视着同样用警惕的目光盯着他的匪众。
“不愧是身穿高级铠甲的人。”
刀疤脸沉声道。
“身手了得也就罢了,心思也这么缜密。”
“就连觉悟也都这么地高。”
“知道两个人共乘一匹马的话,是不论如何也逃不出的。”
“因此你打从一开始就打算让你的那个同伴独自逃走。”
“让你的那个同伴骑着马远离这里后,独自留在这里断后。”
“先把我这儿的战马都杀了,让我们彻底失去追击你那同伴的能力。”
“最后再慢慢和我们缠斗”
“虽然你是我的敌人、是一个快要死掉的家伙,但我对于你这种愿意舍弃自己的生命,也要护自己同伴周全的精神很是敬佩。”
“我本来打算慢慢折磨你致死的,但现在看在你这伟大精神的份上,在杀你的时候,我就给你一个痛快吧。”
“这样呀”罗歇笑了笑,用相当敷衍的语气说道,“那我就先在此谢谢你的‘仁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