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将其润色和编写。
毕竟网络小说和传统小说有着很大的不同,不修改一下,早已习惯快、爽的读者,是很难看的进去的。
张勇的属性超过普通人不知道多少倍,因此在只是单纯的抄写的情况下,他输入的速度快的惊人。
只是看码字软件上的时间记录,他一分钟可以打出接近800个字的速度。
手指在键盘上,都仿佛变化成为了幻影一般。
几分钟的时间,就能完成一篇大约2000字的章节。
并且这种速度,可以平稳的保持下去。
一个小时后,张勇轻轻喘了一口气,将手从键盘上挪开。
小说的第一个大章节结束了,接近5万字的数量,让无数的网络作者羡慕嫉妒恨。
“应该可以了吧。”
张勇从头到尾看了看,觉得似乎挺不错,打开电脑,进入聊天软件,看看自己的编辑竟然还在工作,于是发了个表情,告诉他有一份稿子可以看一看。
编辑很快发来回音,让他将稿件发送到他的邮箱里去。
毕竟是编辑手里的老作者,还是有那么一点小小的特权。
在十几分钟后,编辑给张勇回话:“你这稿子有点意思。”
“和正常的网络小说有点不太一样,有些慢热,属于小众的类型。”
“不过写的确实很好,比你以前写的好看多了。”
编辑毫无顾忌的说着这些内容,但对于这本书的前景表示悲观。
张勇微微点头,他也是这么认为。
不过无所谓,先丢一本上去看看情况。
能赚钱自然好,他也懒得改变自己的作息习惯。
如果这本书真的赚不到钱,他就该考虑,该用什么方法,来保证自己以后在现实世界里的生存了。
开武馆?做直播?还是去玩极限运动?
在拥有着如今的实力下,张勇已经并不担心他被人发现的情况。
“先看看这本书的情况吧。”
张勇摇摇头,将脑海中考虑的事情丢到一旁。
与编辑商量好后,他直接就在作者后台开书,创建新书时,他思考片刻,取了一个看上去很普通的书名。
《艾莫里斯故事集》。
编辑审核的时候,看到这书名不由得吐槽,但张勇也懒得考虑,就选定了这个名字,作为这本书的书名了。
因为这本书无论好还是不好,其实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