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他认不认,这口黑锅都得扣在他的头上,男人总要有点担当,就是老子逼着潘三省离婚的,你们能拿我怎么样?
“?你可真会说话,自己的事情自己知道,睿阳,我们在沪市老百姓嘴里的名声,可是有些不堪入耳。”
“也不怨人家说,我们姐妹选择了这条路,早就有心理准备,笑贫不笑娼,这是真实的风气,何况我们只是给陈院长做情人,连个妾室的名份都混不上。”和卓贤摇摇头说道。
“这都是民国时期了,纳妾这样的行为,出现在堂堂的立法院长身上,金陵政府就要成为笑话了。在我看来,现在的方式更好,没名没份无所谓,他都五十多岁了,你们却青春貌美,何必给自己找一层枷锁?”许睿阳说道。
纳妾在古代的封建王朝时代,虽然从上到下都不遵守规定,但是却不能光明正大的随随便便纳妾。可是在民国时期,纳妾却是一种公开的行为。
民国时期虽然推行一夫一妻制,但这类事情时有发生,政府的高官显贵尚且不能完全避免,就更不要说下面的富商地主了,只要有能力,社会的容忍度就非常高。
各地的封建军阀,大多数都是妻妾成群,很少有一夫一妻的,山城政府的蒋总裁,对此也是无可奈何。
根据民国时期的法律,民国二十年立法院院字第六四七号解释称:娶妾并非婚姻,自无所谓重婚。
民国二十年立法院院字第七三五号解释称:妾虽为现民法所不规定,惟妾与家长既以永久公共生活为目的,同居一家,依民法第一一二三第三项之规定,应视为家属。
瞧瞧,这就是山城政府立法院对纳妾问题的司法解释,直接歪曲了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法律尚且如此,这种封建遗毒自然是泛滥成灾了。
“他现在一个月也来不了我们这里两次,不但身边美女如云,还有莫菓康这样的醋坛子争风吃醋,大白天就敢和他在办公室瞎胡闹,简直丢人现眼,市政府的人谁不知道?我们姐妹的新鲜劲已经没了,再说......”和冰贤偷偷凑在许睿阳耳边说道。
周坲海和陈恭波,都是汪伪政府中出名的风流大汉奸,称得上是好色如命,这还真不是什么新闻,有了情人还时常眠花宿柳,同样成为老百姓的笑料。
喜新厌旧是男人的通病,陈恭波如今是汪伪政府的第二号汉奸,巴结他的人很多,身边不缺漂亮女人。
姐妹花虽然仍旧貌美如花,更增添几分成熟的风韵,可他却失去了原来爱若珍宝的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