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问:“丽莎,为什么想要加入我们?”
“你又为什么要成立这个俱乐部?”丽莎却没有直接回答,反倒是问了肯特这样一个问题。
杨绵绵也想知道肯特到底是脑子怎么被驴踢了才会那么变态,因此小心翼翼靠过去偷听。
“我们从来不主动提起加入的原因,”肯特语气轻松,“但多多少少我也可以猜到一点儿,汉克是个猎人,他喜欢捕猎,可现在动物已经不能够满足他了,猎杀人不是更有趣吗。罗伯特?他可是个残忍的小家伙,他七岁的时候就把亲生弟弟从楼梯上推了下去,那种滋味恐怕他这一辈子都想再试一次吧。他是天生的反社会人格。
鲁宾喜欢人肉的滋味,彼得?彼得是被我的肉排吸引过来的,他被那种味道给吸引了,他觉得这很新奇又有趣,这家伙还是个小孩子呢。不过,不管是谁,他们都享受这一个过程,无论是捕猎的过程,还是品尝美味的过程。”
肯特说到这里,用干净的布把洗干净的菜刀擦得锃亮,他微笑着问丽莎:“可你不一样,丽莎,我看得出来,你并不陶醉其中,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加入我们?”
丽莎平静地看着他:“肯特,你说了他们的理由,却没有说你自己的。”
“我?”肯特的语气带了三分骄傲,“我只是一名合格的厨师,一直在追求最完美的作品,没有什么食材能够比得上人类自己。”
丽莎冷冷道:“你们真变态。”
“我亲爱的丽莎,你现在是我们其中的一员。”肯特取出一杯白开水,“喝点水吧,在品尝美味前,我们需要有一个敏感的舌头。”
丽莎却厌恶地皱了皱眉:“我对人肉不感兴趣。”
肯特饶有兴致:“那么,告诉我,你想要什么?”
丽莎沉默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吐出了自己的答案:“大脑。”顿了顿,她又补充,“人类的大脑。”
“大脑?”肯特像是回忆美味般舔了舔嘴唇,“这可是相当考验厨师功力的菜呢,为什么是大脑?”
丽莎说:“因为,我想要活下去。”她捂着自己的头说,“我的脑子里长了一个血瘤,医生说无法切除,手术成功率极低,后来,我找到了一个医生,他告诉我,如果吃了人的脑子,我的病就有可能痊愈。”
黑暗里,这个瘦弱的女人眼睛炯炯发亮,像是野狼的眼睛:“所以,我必须要人的脑子!越多越好!”
“我想,你会得偿所愿的。”肯特耸了耸肩,专心致志为之后的大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