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纽约有着大都会的纸醉金迷,你只要有钱这座城市就是你的天堂,如果你没钱那么这座城市就是你的地狱! 地狱的魔鬼会在你的耳边不断的引诱着你,试着呼唤起你的欲望与贪婪,一旦你做出回应就会跌进万丈深渊。纽约的魔鬼很可怕,它们时时刻刻的腐蚀着不坚定者的内心。让他们堕入犯罪的深渊,为了钱他们会将自己的灵魂卖给恶魔。 弗兰奇就是一个将自己的灵魂祭献给金钱恶魔的人。从第一次抢劫尝到甜头开始,他就再也无法收手了。之后在佛罗里达州的高速公路上制造了三个月内截杀二十一人的惨案,整个佛罗里达州的警察都在寻找他。 他被迫开始逃跑,一直到被斯坦尼奇家族,这个全美国最顶尖的黑道家族接收,成为他们家族手下的一名处理脏活的“行刑者”。这几年弗兰奇过得舒适的多了,斯坦尼奇家族每个月都会提供一笔数额不少的资金供他挥霍。而他所需要做的工作则是帮斯坦尼奇家族除掉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人。弗兰奇喜欢这项工作,每次看见被他处刑的“犯人”在地上无助的哀嚎,用血浆把整个地板弄的鲜血淋漓,他都有一种变态的快感。 而这种好日子在一个月前到头了。一个月前一个穿着黑色战斗服,披着一件棕色风衣的壮汉袭击了斯坦尼奇家族位于布鲁克林区的一个据点。那个人就像是一个黑色的恶魔,他趁着夜色而来,如同鬼魅一样出现在正在聚餐的斯坦尼奇家族的餐桌上。没有警告,没有询问,他的出现就是杀戮。两把冲锋枪扫射过在场的所有人,直到所有人都被击毙他依旧为每个人补上一刀,没有放过任何一个人,包括一名未成年的斯坦尼奇家族远亲。 弗兰奇那天正在地窖帮助选酒而逃过一劫。当他看见餐厅里面遍布着二十多具尸体的时候居然被吓尿了。他生平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也会害怕。当天晚上他就离开了布鲁克林区,但是他不敢逃离纽约。 因为他知道那天的聚会斯坦尼奇家族的上层人士都是知道的,而自己明明在场可是自己却没死,这明显会引来斯坦尼奇家族的怀疑。他作为家族的“行刑者”他很清楚背叛家族会有什么样的下场。现在每条离开纽约的公路上都有斯坦尼奇家族的人在蹲点监视。而弗兰奇这些年犯了这么多的案子,如果没有斯坦尼奇家族的庇护,如果被警察抓到也是一死。 而且纽约三教九流众多,比较好隐藏。如果真的去往其他人口比较少的城市,恐怕很快就会被当地警方找到他。这一个月他活得就像一只阴沟里的老鼠,既要躲避警察的抓捕,还要躲开无处不在的斯坦尼奇家族的眼线。 而他真正害怕的是那天的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