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就这样送了命。
此时,火已然烧了起来,岳红一点也没慌,她把两人的衣服调换过来,然后又把她想销毁的文件放在易燃部位,然后才从安全通道上了顶楼。
她出来的时候八点四十,她望着熊熊燃烧的大火,心里有一种畅快。
她不敢打车,更不敢碰门口自己的车,一个人在路上狂奔,本来她是要回家的,但现在,她根本也回不去了,不知道多少路口有摄像头。
于是,她改了主意,去了一家只有她自己知晓的地方。
她一年前就租了一个房子,为的就是把一些不必要的东西放在这个地方,当然了,她也没用自己的名字。
租来的房子是市郊的一幢旧式别墅,常年无人居住,租金也不贵,她也没住过,只是放了一些重要的文件。
路上,她在一个小区发现了几辆电动车,她认真观察了一番,发现没有视频,于是,笨手笨脚的她,竟然真的用自己的钥匙打开了一辆。
她第一次骑电动车,大约骑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到达别墅里,这里的她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贪污、腐败,当然不是她一个人的事,她打了一个神秘的电话,对方得知这个消息也是喜出望外,本来两人是串在一条绳子上的蚂蚱,如今却守得云开见月明。
男人立刻让她稳住,后面的事他会想办法的,只要她消失了,账目消失了,他们就有出头之日。
一切安排妥当,她打开电视,果然,本市新闻正在加播新闻,正是商场失火之事。
岳红看到保安正在接受采访,他战战兢兢地说老板还在里面,还说了自己买药的事,画面中,全市的消防车都出动了,但火势太大了,根本上不了前。
岳红的心提着,她只盼望着那些账目全部消失,闺蜜的替身作用能够发挥,自己则能在最短的时间里逃掉。
一切都按照她的发展而发生了。
火灾燃烧了整整四个小时,里面的东西几乎极尽毁坏,而闺蜜早就烧得面目全非,闺蜜非本市人,也没人知道她具体生活的城市。
她这人极爱面子,一定是一个小山村来的女孩儿,这一切正好添补了岳红的空缺。
岳红所有消息都来自电视。
丈夫悲痛欲绝的样子,让她觉得好笑,他们之间如果不是因为利益的捆绑早就离婚了,他们各自都有情人,谁都懒得管另一方。
让她揪心的是孩子。
她只有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