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的粤语,跟现代粤语在口音上有些差异。但是,沟通起来完全没有问题。
“是呀,学过一段时间。你们这里有什么好食(吃)的呀?”
“我们这里有左公鸡、五彩牛柳、炒杂碎、广府汤…”
从菜单来看,这家酒楼主打的菜式,也是八大菜系之一的粤菜。
点了几个菜之后,女服务员才弯腰一鞠躬,转身走向厨房下单去。
这时,在一旁目睹整个交流过程的约翰逊,充满敬佩的眼神,看向罗夏:
“罗夏先生,你太让人惊讶了!你居然还会华人的语言?!”
罗夏只是神秘一笑,摊了摊手:“略懂略懂。”
如此做派,在约翰逊的眼中,更是在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
一个打算开公司的赏金猎人,还会说华人的语言。
这个年轻人,到底有什么不会的?!
或许是客人比较少的缘故,上菜速度非常快。
看着满桌色香味俱全的菜式,罗夏食欲大振,轻车熟路地抓起筷子,夹起一块冒着热气的牛杂,放进嘴里。
或许是远渡重洋之后,为了适应米国人的口味,这里的中餐味道都变得偏甜了一点。
不过,还是依稀可以尝得出中餐的特别味道,比如炒菜特有的锅气。
与罗夏不同,约翰逊却是第一次吃中餐。
在尝过了中餐的魅力之后,他惊为天人,并且当场表示以后每周都过来这里吃一顿。
不,两顿!
一边吃着,两人一边聊起了近况。
在交谈中,这位老哥也坦白了自己之所以这么尽心尽力地帮罗夏,有一部分原因也是为了自己。
由于经营不善,约翰逊所在的公司濒临倒闭,他也失去了工作。
而今天出来找工作,却没想到正好碰上了罗夏这位救命恩人。
听到罗夏打算成立公司,还准备雇佣会计的消息,他就想着帮一下忙,然后找个机会自荐一下。
对此,罗夏表示完全没有问题,当场就雇佣了约翰逊以及他的学徒。
反正他也需要雇佣会计,来管理公司的账目。
而约翰逊也算是自己的老熟人,总比那些素未谋面的陌生人要更加值得信任。
由于自己还有事要办,罗夏便先让约翰逊与他的学徒,先行一步,到瓦伦丁去。
告别了回家收拾行李的约翰逊,罗夏骑着马儿,漫步在圣丹尼斯的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