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将这堆字称为书吧……这书终究还是上架了,所以有些话必须说啊,这叫丑话说在前面嘛!年前,一位朋友因为一部番“奇幻自卫队”和人吵了起来,输了,回来她呼朋唤友,要造个自己的番——有画面的造不起,造了个文字版的。当时我出了不少主意,有趣嘛,我是个很无聊的人!她行动能力很强,弄好了人设弄好了大纲,就直接开始干了——她是个很聪明学什么都很快,做什么都很厉害的人,就是有个毛病,太聪明了所以兴趣特别广泛,大部份事都坚持不了三个月以上……学习和练琴是被老妈拿棍子打着的,这个不算。她弄了大约两万多字吧,干不动了,我就接手了,一直到了现在刚好一百天!为什么要说这些,因为我们两个是性格完全相反的人,她脾气急,我性子慢,中间发生过几次争执,结果差点将大纲扯碎了,情节被她砍了好多——她认为我太墨迹了,结果,无法做到顺理成章,各种强行圆,所以被骂我也不怎么生气,当然,我还是不敢去评论区了。当初签约是因为三十多万字三十几个人吧,感觉不热闹,也是因为虚荣心,想要个推荐栏,这是我的错。我接触网络文字今天刚好满一百天吧,我不懂这里的规距,搞出了很多笑话,但也认识了很多朋友,这挺好的!我们从没想过用这书赚钱。中间听说打字可以赚钱,我内心燥动了一阵子,我是个低收入干粗活的人,能用晚上时间打点字赚点钱感觉太好了——我是个大俗人,挺喜欢钱的,也问过编辑一次可不可以上架!结果,因为这事儿,我被朋友骂了半晚上,上了半晚上的良心课——用这种有问题的东西收别人钱真的合适吗?这近似于欺诈了,如果我们确实做出了好的作品,给大家解了闷,我们拿钱也心安理得,但结果吵吵闹闹造了一个四不像的怪物!当初,签约后收到了打赏,我们很激动,她当初宣布她是boss,赏金全是她的,但第二天我们就觉得不太对了,感觉这样不好……我们于是决定了书完成了只要不满意的人都可以退还打赏,大概会在本书结束后在评论区弄个楼,然后q上对应了身份退款吧,也不能被骗子当肥羊宰了!至于上架了,听说是两分五分的收钱,这个退起来就要了老命了,我们就只能在这儿提示——这就是一个傻猪的疯狂幻想,故事就是怪物到了rb,并且怪物在rb做了些好事!所以……【后面有风险,订阅需谨慎】还有上架暴更的问题,更新一百天,六十四五万字的样子,一天三个小时(我上班要十一个小时左右),这已经是我最大的努力了,没有一个字的存稿,说谎被雷劈死,全都贴到公众章节中了!所以,请原谅我吧——